逐条解读!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通告
目的:提升城区电动车行车综合治理水平(管理水平),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依据:《福州城区电动车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方式:三码三芯片
何为“三码三芯片”?
车架、电池和车牌均赋上“二维码+芯片”,施行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停放、维修、回收等环节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追溯链全闭环管理。
一、五城区取消黄牌摇号,依照“负面清单”管理,对符合黄牌登记条件的市民办理新车登记上牌。关键词:取消摇号、依照负面清单管理
解读:根据通告内容,福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资格认定应该与原政策一致,依旧按照"负面清单"管理。符合购买条件的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无需摇号上牌,可直接办理上牌业务。根据本通告,名下已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应不能为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业务,亦不能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业务。所以取消摇号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开。
二、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通过“e福州”平台“三码三芯片”管理模块对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赋码,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将销售商和购买人及发票信息录入平台。
关键词:三码三芯片、平台录入
解读: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可以通过“e福州”相关模块对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车架、车牌、蓄电池进行赋码。车架赋码管理可以锁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信息;车牌赋码管理可以实现对驾驶人信息的匹配对应;蓄电池赋码管理可以及时对电动车蓄电池生产销售链条进行有效监管。
三、鼓励消费者购买赋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维修需要更换新蓄电池的,鼓励维修单位通过“e福州”平台“三码三芯片”管理模块办理蓄电池变更备案,严禁改装或超标装配蓄电池。
关键词:鼓励购买赋码电动车行车、蓄电池;鼓励办理蓄电池变更备案
解读:赋码电动自行车由于实现了数字化追溯链全闭环管理,其安全性更有保障。同时也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改装及超标装配蓄电池影响行车安全性的行为。
四、办理新车登记的市民,可以通过“e福州”线上办理登记上牌,也可到五城区交警大队和市市民服务中心电动自行车窗口线下办理,具体地点可关注“福州交警微发布”查询。
关键词:e福州、五城区交警大队、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可办理登记上牌
解读: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仍按照原有规定,有登记上牌需求的市民可以按照上述方式以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办理登记上牌。
五、2024年1月1日起,五城区电动自行车全面实行黄色号牌附加标识使用管理。
六、公安交管、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信、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将依职责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数字化追溯链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实现电动自行车信息共享和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七、本通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关键词:黄色号牌附加标识使用开始时间、主管部门、通告开始执行时间
解读:依据原有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政策,多部门联合主管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停放、维修、回收等环节全生命周期的赋码管理,最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告发布后,畅行876主播可可也走上街头,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市民进行采访。电动车销售商表示,前期已与相关部门沟通,预计通告执行后,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会迎来一波高峰;市民表示,该通告内容方便了有购买需求的市民及时购买电动自行车,对该通告内容表示肯定。
畅行876温馨提示: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施行后购置的、申请新式号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个人申请黄色号牌登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1.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
2.年龄未满16周岁的;
3.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4.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5.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
6.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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