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音】机关事业单位会加工资吗? 强卫书记是这么回复网友的……
人民网北京4月13日电 近期,有网友发帖向江西省委书记强卫提问,称南昌的工资水平在江西省排名倒数,想知道南昌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能不能提高工资。对此,江西省财政厅日前作出回应,表示今年年初,考虑到国务院批复省直提高津贴补贴需要一段时间,为提高市、县职工收入,经江西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除南昌外的设区市按年人均7200元、县按年人均4800-7200元的幅度先行提高津贴补贴。省直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批复,所以一直没有提高。经向有关部门了解,国务院目前已批复同意,相关文件已印发相关单位。
【网民留言】
全省各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每月加600元工资基本加到位,有些城市拟开始第二轮涨工资,据说幅度比前一次还大,现在南昌的工资水平基本上属于全省倒数了,而南昌的高房价,难就业,看病贵等问题又悬而未决,想问下强书记,今年,南昌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会加工资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厅及时进行了研究。您在留言中所提到的“今年全省各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每月加了600元工资”,其实不是指基本工资,而是指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由于国家规范津贴补贴实行“下管一级”原则,即县级提高津贴补贴需要设区市政府批复同意,设区市提高津贴补贴需要省政府批复同意,而省直提高津贴补贴需要国务院批复同意。今年年初,考虑到国务院批复省直提高津贴补贴需要一段时间,为提高市、县职工收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设区市(除南昌外)按年人均7200元、县(市、区)按年人均4800-7200元的幅度先行提高津贴补贴。省直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批复,所以一直没有提高。经向有关部门了解, 国务院目前已批复同意,相关文件已印发相关单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强书记:我是一名多年外出务工人员,多年的企业管理工作中与很多基层员工沟通过,我们近年长期招聘中的很多就是留守儿童成长的90后孩子,他们身上的问题太多太多了。让这些在外打拼多年为人父母的他们最迫切的希望就是自己的小孩在最重要的成长过程中,自己能给孩子正确的引导方向,促进其学业,年迈的老人能有年轻人照看,他们很想能在家门口学校旁就业,能够照顾孩子老人,可靠个人或某个团体是很难实现的,所以我建议:政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倡导推进企业尽量把没污染的轻工业生产基地开到农村,让带孩子的妇女实现家门口、学校旁就业,能够照看好孩子、老人,这样同时解决了留守儿童,老人的问题,以后逐步实现男人就近就业夫妻团聚,孩子老人都有人照看,真正实现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对您提出将没污染的轻工业生产基地开到农村的建议我们认为很好,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涌入,而因为户籍制度和城市教育门槛等原因,农村形成了“留守儿童现象”。我省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作为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地,产业转移一方面让农民工在当地就业,同时促进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产业转移为农民工和子女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效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但产业的布局要考虑区位、交通、配套等多方面因素,直接布局在农村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为方便农村劳动力当地就业,省工信委于2014年10月31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工艺美术等轻工行业向农村转移,文件提出建设工 艺美术特色小村小镇,以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为核心,结合江西地方历史、地理、人物、文化,着力挖掘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和人文传统的手工技艺和特色品种,打造一批工艺美术特色小村小镇。
【网民留言】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学生食堂伙食价格,比校外周边饭店价格还高。不知江科大食堂是否也和校外饭店一样承担房租、税款、各种管理费等等费用支出?不知江科大后勤部门是否把学生食堂当作了生财之路?为了江西培养出更多的本地人才,请书记百忙之中过问此事。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校关注的关注和监督,对您反映我校红角洲校区食堂伙食价格过高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当即责成后勤保障处尽快调查核实。经了解,每学期开学后,饮食中心都会与学生物价信息员一起对两校区食堂饭菜价格进行调查。通过对比上学期末各食堂饭菜价格,发现因物价及人工大幅上涨客观原因,红角洲校区少数菜价上涨0.5-1元以外(菜品质量提升),其他饭菜价格与上学期持平,少数菜价还略有下降。我校为平衡各食堂饭菜价格,本学期在两校区由学校科大实业公司专营2个食堂(红角洲校区一食堂、枫林校区三食堂)。一直以来,为保障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后勤部门在两校区聘请了学生物价信息员,每周对各食堂饭菜价格进行登记,发现有饭菜价格上涨情况,信息员会立刻向饮食中心反映。此外,后勤保障处为确保食品、饭菜安全,饮食中心工作人员每人对口监督一个食堂,每天对各监督食堂的台帐、消毒、漂洗、留样等安全点进行检查。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饮食中心召集红角洲、枫林校区食堂负责人再次开会,进一步强调各食堂必须按学校要求,确保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对现有早点、中、晚餐饭菜价格进行全部检查梳理,对一些上涨的菜品调整到原来价格。对个别食堂擅自涨价的行为将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整改、处罚等,要求食堂严格进货渠道,狠抓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有效维护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的稳定。同时也欢迎广大师生对食堂的饭菜价格、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建议。
【网民留言】
强书记:您好本人是江西建工集团一退休无房职工,参加工作至今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退休后返回老家居住,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无房职工应享有住房货币化补贴,本人先后多次到江西建工集团和江西省国资委咨询投诉,结果他们相互推脱,敷衍了事,失职渎职腐败无能,严重违反了党中央提出的群众路线和反四风建设,我这样一个年近古稀的老头子在此恳请强书记能协调解决问题!严惩腐败分子!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关注和监督!对您反映省建工集团退休无房职工未享受单位福利分房或住房货币化补贴待遇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并迅速安排有关处室向省建工集团调查核实。经了解,根据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职工。省建工集团属于省属国有企业,不属于政策覆盖范围。据调查,省建工集团所属各单位福利分房及职工集资房分配方案中对分房对象均有相关的条件要求。根据福利分房分配方案,部分职工不符合当时企业分房条件,因此而未能享受单位福利分房。最后,感谢您曾经在省建工集团岗位上所作的贡献和付出,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够获得您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强卫书记:您好!2010年,国家便放宽对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子女均判给对方,重组家庭未生育的,允许再生育一胎。随后,周边各省也陆续对此项政策进行了调整,几年过去了,现在单独家庭都允许生育二胎了,我们这些再婚家庭,在苦苦煎熬中等待了几年,希望政府能重视我们这些特殊群体,紧跟周边各省步伐,把我们纳入允许生育政策范围内,把这件关系老百姓家庭幸福的好事办好,我们期盼着!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我们理解您的急切心情以及再婚家庭对孩子的渴望,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处室及时作出回应。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1月1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在目前的情况下,如再婚夫妻双方均不是独生子女,且双方再婚前都生有子女的,再婚后则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对于您提出的再婚家庭可以再生育的诉求,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以上回复,希望能得到您对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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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责编丨艾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