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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电动车上装了这个,江西一男子惨遭剖腹!很多人车上都有~

2016-04-11 人民网江西频道


这样做太危险


交通拥挤的道路,一辆私家车还不如一辆小电动来得轻松方便!

夏天天气爽朗,大家都愿意骑着小电动上下班。

炎热的时候再装把遮阳伞,既遮风又挡雨,简直太棒了!


在南昌的街道上,很多这样的加装着遮阳伞的电动车存在,但是你看完这条微信,为了安全着想,希望你能把它撤下来。





        4月8日14时许,在九江修水县溪口镇大石口路段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相对方向由孙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当时就被送往医院抢救,两车严重损坏。


        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孙某就是因为违法安装“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肠子冒出。


        看图,现场太惨烈。





        “遮阳伞”是一种安装在摩托车、电动车上的,可以给人遮阳挡雨的伞,在给人们带来舒适的情况下,也带来了很多的安全隐患。


        交警奉劝市民,千万别贪一时舒适而忘了安全隐患。


        不只是在江西,再看看下面这则新闻,你就知道遮阳伞要了多少人的命!危险系数太高了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0159q1v1ia&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中该男子骑电动车摔倒后,长达20cm的伞柄直接插入身体,伞柄上还遗留着体内的组织液,男子伤势十分严重,遮阳伞供应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别为了凉快搭上性命


1、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后,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增大,容易受侧风的影响,导致车辆发生侧翻;


2、雨伞和支撑钢管阻挡了驾驶员的视线,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无形增大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


3、雨伞面积较大,容易与其它车辆和行人发生刮擦,尤其在夜晚人们视线模糊的情况下,极易引起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因此,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南昌交警部门多次整治



         在南昌,对于这种行为,交警部门也多次进行整治,先采取教育的方式劝阻车主进行拆除,对不听教育劝阻的非机动车车主将根据规定依法处罚,处50元罚款,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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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都市报微信公号、浔阳晚报综合

责编丨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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