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4月28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省、市两级纪委在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发现并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看住重要节日假期,对“四风”问题严防死守、寸步不让,持续发力加压。这4起典型问题是:
庐山市环保局局长于贤贵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7年元旦期间,于贤贵为感谢个体老板朱某某对其在乡镇工作期间的支持,应朱某某要求,为其购买了某温泉度假村一张面值18000元的消费卡,并开具住宿、餐费票据公款报销。于贤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宜丰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张金成违规安排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14日晚,张金成利用职务便利,在宜丰县林业局食堂包厢宴请亲戚朋友,同时,应县人防办副科级干部胡蔚林之请,在食堂另一包厢安排胡蔚林亲戚用餐,两桌餐费共计450元,原打算由单位食堂公款支付,被暗访发现后有关人员补缴了餐费。张金成、胡蔚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副股长王龙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1月12日晚,王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烟酒行老板李某某安排的宴请,并随后参加李某某安排的有偿陪侍唱歌娱乐活动。王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同参加上述活动的乐平市洎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梅晓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曹树春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余干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管理混乱问题。2016年,余干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实行与罚没收入挂钩的费用包干制度,对内部科室费用支出不认真审核,导致该局“三公”经费管理混乱,存在大额支出无清单、费用支出与实际不符,公务接待无公函,公务用车未执行公务油卡和定点制度,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该局分管副局长彭炜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局长童百善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江西省纪委强调,“五一”、端午期间,要重点盯住“一桌餐”、在单位食堂和培训中心公款吃喝玩乐、“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要求景区免费接待旅游以及违规发放福利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动辄则咎、严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记者: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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