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不堪其扰的广场舞,新法2000元罚款能治吗?
从两年前开始,求助人郑先生家楼下的一片空地上,每到晚上7点左右,就开始聚集起一些舞蹈爱好者,大跳交谊舞。伴舞的音乐声,令他不胜其扰。
晚上7点左右,特勤员来到了大华二路真华路路口,见到了郑先生。他告诉特勤员,就在这条马路对面,一家银行门口100多平米的空地上,每当夜幕降临,就有不少上了年纪的人,伴随着外置音箱播放的音乐,跳起交谊舞。
特勤员去的那天,或许因为气温比较低,或者时间有点早,聚集在一起的人数大概只有五、六十人,但即使这样,放眼一看还是觉得人影憧憧。
郑先生和不少居民就住在距离这片空地不远处的铂金华府小区。如果住在临街的楼里,最近的住户与空地的直线距离不超过20米,外置音箱产生的伴奏以及嘈杂的交谈声,几乎每天都会定时光临,这令小区不少居民不堪其扰。
那么令小区居民难以忍受的外置音箱播放的跳舞伴奏到底有多响,居然还能把住户逼得卖房搬家走人。特勤员来到空地,使用测量分贝的手机软件进行测试,结果是分贝值维持在65上下,显然这个数值并不低。
那在居民区附近,大声放音乐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合法的情况?一旦违法,应该由谁来管理呢?特勤员找到了空地所属的大场镇镇政府。镇里的城管部门坦言,他们其实一直有在进行巡查和劝导,但是由于没有执法权,很多工作也只能隔靴搔痒。
为什么噪音扰民的问题,城管要拉上公安一起来管哪?原来根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对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之后,公安,城管,环保来到大华二路真华路口的空地,针对跳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提早到达,对跳舞的人群进行沟通和劝导。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解下,空地上的人们没有跳舞就自行散去。负责这一区域的城管队员也表示,他们之后每天都会定时来这一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导。
音量调低就能解决问题吗?2013年3月起实施的《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明确规定在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禁止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这次联合执法虽然把跳舞的人群驱散,看似解决了噪音扰民的问题。但后续却没有明确要求,跳舞的人群,不再使用外置音箱。
那么,广场舞扰民究竟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进行长效管理呢?本周,《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通过立法,对广场舞噪声扰民,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草案规定,组织、开展广场舞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关于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违者,个人最高罚1000元,单位最高罚2万元。
其实,除了立法,我们针对公共场所噪音扰民的问题,在治理方面,应该还有不少路径可供选择。我们也看到,在上海,不少街道、居委、物业等部门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工作。希望属地政府能够站出来,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应对,跨前一步,疏堵结合,才能把矛盾解决在激化之前。
END
记者丨郭南一
小编丨郭南一
视频丨施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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