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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431):质押人擅自使用、处置质押财产的责任
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ND
小编丨施亚娟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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