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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销售额193万 进销差价率最高达437.1% 两男子哄抬物价被公诉
今年4月10日至18日间,被告人高某、田某经共谋,借用某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外卖网络平台开设店铺,哄抬价格,销售冷鲜鸡、鸭和青菜、鸡蛋等商品,累计销售金额193万余元,进销差价率最高达437.1%。经核查,高某、田某二人共获取不当超额利润72万余元。公安机关接报后,将两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高某承认,从4月12日开始,每天销售400到500单左右,每天获利金额大概十几万。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高某田某销售冷鲜鸡鸭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疫情前冷鲜鸡鸭的进销差价率,根据国务院和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和意见,高某田某二人的行为属于以提价方式哄抬物价。
通过外卖网络平台开设店铺,哄抬价格,销售冷鲜鸡、鸭和青菜、鸡蛋等商品,累计销售金额193万余元,进销差价率最高达437.1%。今天,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两名被告人高某、田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封控期间,市民朋友如果在购买商品时发现价格相比于疫情前有大幅提高的情况,可以保留相关购买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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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刘晨
小编丨王雪
视频丨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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