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商铺不开,房租咋办?上海高院发布典型案例
上海高院今天发布了6个服务保障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个都与跟商铺、房租相关的,相信这也是很多小微企业关心的话题,一起来看下。
案例一
关键词:餐饮企业、执行和解
张某是一名年轻创业者。2020年3月,他向被告容某 承租了位于松江区某处的商铺 用于经营产妇护理等服务业务,约定租期至今年的5月31日。
今年3月以来,受疫情影响,该商铺无法正常开门营业,导致入不敷出,无力维持,张某决定关门停业。在与房东容某协商退租未果后,张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容某退还房屋押金12500元及疫情防控期间租金9000余元。
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微法庭在线组织双方调解,最后被告当庭返还原告押金、租金合计15000元后,原告撤诉。
本案的妥善解决使承租人得以收回一定款项,出租人也能在无纠纷的状态下继续对外出租房屋,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
法官提示,因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商业用房、承租人 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依法可以主张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
案例二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和解撤诉
某餐饮管理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偿付房租25万余元。后租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冻结 被执行人 某餐饮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
之后,因受本轮疫情影响,被执行人无法线下与对方协商,所以希望由法院主持执行和解。
崇明法院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最终对被执行人作为餐饮企业,在疫情背景下的特殊困难,予以理解,同意减免租金,双方由此达成和解协议。
在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后,法院第一时间依法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确保其能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为后续复工复产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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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记者丨张帼霞
小编丨赵沁蓝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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