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借“疫”敛财 倒卖防疫物资被抓
上海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砺剑三号”专项行动,紧密会同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非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民生安全。近日,青浦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经营案,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青浦警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相关线索获悉,在青浦区崧泽大道一包装有限公司近期对外销售了大量防疫物资。
获悉该线索后,青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即会同重固派出所开展侦查工作,经过综合分析和研判,民警发现该企业不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涉嫌非法经营。
6月14日,青浦警方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至上址进行实地检查,并现场查获大量抗原试剂、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防疫物资,抓获犯罪嫌疑人牛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牛某注册的公司平日经营包装材料、广告印刷,2022年5月其见园区周边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对于抗原试剂、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需求比较大,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其在明知自己名下企业不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公司以每份2.5元至4.5元不等的价格大量购买抗原试剂,再以每份5.5元至6.5元不等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其他防疫物资以加价100%至150%不等进行售卖,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涉案金额共计3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正告: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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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丨张帼霞
视频丨郭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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