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等红灯时吃东西、化妆、刮胡子……这些行为你有过吗?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上海二中院 Author 刘文君
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您是否会为了赶时间而一边开车、一边吃早餐,亦或是抓紧等红灯的时间回个信息、化个妆?今天的故事,就从一位在车内刮胡子的先生说起。
等红灯时刮胡子被开罚单
2021年4月,代先生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路口遇到了红灯。在等待红灯的同时,代先生在面部涂抹剃须泡沫,使用剃须刀手动剃须。
交警发现后将代先生拦停,现场认定代先生的行为违法,并当场以简易程序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罚款200元。
代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交警支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但是代先生的这一诉讼请求没有得到一审法院支持,于是他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了上诉。
个人行为还是妨碍安全驾驶
代先生认为,剃须、修面是一种化妆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案发当时,他所驾驶的车辆正在左转车道等待通行,由于这个路口转弯红灯时间长达2分钟,因此他有充足时间进行剃须,不会妨碍安全驾驶。
交警支队则认为,代先生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代先生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故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收到这起案子,我陷入了思考。因为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正如代先生所说刮胡子并没有被明确列举在禁止范围内。
但通过查阅在案的证据视频,我发现代先生在等红灯时,先是在车内驾驶座上涂抹剃须泡沫、接着凑近左侧后视镜,进行手动剃须。虽然当时车辆在暂停状态,但这样一连串的动作势必会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从而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我们认为,代先生的剃须行为应当认定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于法不悖。
当私权利遇上公权力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遵守交通法规,这是每一位司机必须遵循的原则。
审判实践中,我们所遇到的不少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其实都源于司机不安全的驾驶习惯,比如开车或等红灯的时候接打电话、浏览手机、化妆、吃东西等等。这些行为其实已经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
也许您会认为,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这些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自由并非为所欲为,虽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无法对所有在行车中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逐一列明,但只要该行为依法评价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交警即可对驾驶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该如何划分,也是我们常常思考的问题。私权利超过必要的限度,则会受到公权力的制约。公权力的行使体现在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执行,本质上是一定范围内私权利的让渡。
公民的私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但当私权利的行使影响了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时,则会受到限制。在社会公共管理中,公权力的作用是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其行使亦应秉承合法、公平、比例、效率的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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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丨上海二中院
小编丨俞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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