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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570)债务人提存标的物的情况

SMG案件聚焦 案件聚焦 2023-09-25


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ND

小编丨张帼霞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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