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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被饭店广告牌绊倒后骨折,把饭店和物业都告了

SMG案件聚焦 案件聚焦 2024-01-07



视频里坐在地上的人

就是原告龚阿姨

2023年3月25日

在一栋商务楼内

67岁的龚女士用餐完毕

从电梯走向走廊


却不慎被拐角处

某饭店的广告牌绊倒

造成右腿股骨骨折


事后据她回忆

当时是左脚先跨过去

右脚跟上的时候

被广告牌的底座绊倒了

半年后

龚女士将物业管理公司

和放置广告牌的餐饮企业

一起告到法院

要求两被告赔付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56000元





可是监控并没有拍到她摔倒的经过


龚女士给法院提供的四段视频,都没有拍到她具体摔伤的经过。于是,法官白云和同事在审查完原告证据后,首先去现场进行调查。


事发时,正对龚女士摔倒处的摄像头距离过远,而且就在她摔倒的同时,恰巧有行人经过,挡住了她摔倒的瞬间。


法官们找到大厦的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称并没有目击者。


法官调查了涉事广告牌的尺寸,高169cm,底座宽42cm,实测了事发地的一些数据,准备一周后开庭。


2023年12月14日 

静安区人民法院





物业方提出了几个观点:


 1

龚女士自己应该有注意的义务

 2

不排除是因为其他原因绊倒的 

摔倒是不是因为腰椎动过手术?

手术是在2018年做的,事发当时完全没有影响。

 3

饭店摆放广告牌并没有经过物业同意


总之

物业方始终觉得

自己没有责任


龚女士的代理律师

  向饭店方提出疑问:

底座的颜色是不是

跟地面太相似了?





饭店方认为:

 1

广告牌放了两年,期间从没有人受伤

 2

底座是黑色的,地面是灰色的,有明显区别

你认为呢?⬇️



在开庭过程中

双方同意开展调解

但是,原告坚持要求

两被告赔付56000元

其中医疗费26000元


物业方表示不能事事兜底

不愿意承担责任


饭店方则只愿意支付

1000元慰问金


双方调解不成

静安区人民法院

对这起案件作出了

一审判决⬇️

龚女士20%




法院认为,原告在路过转角处时未尽到注意义务,去掉龚女士提出的部分费用后,对自身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

饭店方80%




被告餐饮公司和物业公司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原告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被告餐饮公司承担80%的责任,赔偿36000余元

⬆️其中物业占20%




被告物业公司承担其中20%,即7000余元的补充责任。


一个月前

我们报道过

“因孕吐请4天事假被开除”

和“老员工被辞退”的案件

回顾案情可戳⬇️

因孕吐请4天事假被开除,公司给出的理由竟是…

后续来了

孕吐可以请事假吗?


29岁的许女士是一家培训机构的销售,最近她把单位告了,原因是她在怀孕两个月的时候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她有四天没上班。


2022年初,孕早期的许女士开始孕吐,因为这个,1月份她请了8次假,前几次都好好的,可最后四次,单位非说自己是旷工,还要开除她。




宝山法院审理后觉得:

病假和事假的后果来说,其实不一样的。因为如果是病假,实际上还会享受一些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了。但是许女士自愿按照事假来请,其实可以说是她对自身权利的一个让度,而且这种请假符合员工手册的要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最终支持了原告许女士的诉请,判决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3年11月,判决生效后,许女士再次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许女士的丈夫表示,妻子一度因为失去工作而变得低落,焦虑。法院判决后,公司很快恢复了妻子的岗位。公司履行了生效判决,这让维权的许女士看到法律的力量,也坚定了她维权的决心。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要补发2022年2月之后的工资,而公司方也表示认可,但双方对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在法官王国侠的不断调解和释法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公司赔偿许女士12万余元。


王国侠希望以这个案例为出发点,利用大数据平台,整理出涉及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纠纷案件的重点,形成数据模型。


目前,建模工作已经初步完成,数据梳理了2016年1月1日以来的234起真实审判案例数据,涉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纠纷等多种情形,这些内容将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被辞退的老员工


一家广告展览公司解雇了一名工作了10年的老员工,而且没有一分钱的补偿,被解雇的员工何女士说,自己为公司奉献了最美好的青春,现如今却像抹布一样被丢掉了。


公司说何女士无故旷工59天,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何女士说自己没有旷工,只是不同意公司对自己的调岗决定。

何女士十分委屈,认为是公司不顾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强行变更自己的工作地点,还反过来指责自己。所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为53万元。


这起案件,经过了仲裁、一审,如今进入了二审阶段,法庭上,双方的情绪都有些激动。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乔法官调解工作室,乔法官一边安慰当事人,一边也告诉当事人,事情都有两面性,要从不同的角度,多去想想。双方的认知不同,老板站在经营者的角度,觉得员工要服从管理,员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还要和我实际的生活状况相匹配,所以公司还要和员工进行协商

乔法官对双方做了法律讲解工作后,希望双方考虑到员工与公司10年情谊不容易,化干戈于玉帛,达成调解协议。何女士与公司都愿意调解,但公司只愿意出3万元的补偿金,与何女士起诉要求的赔偿金额相差甚远,最终,调解还是失败了。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何女士提出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愿意接受正常解约的经济补偿金,来了结此案。2023年6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公司在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主审法官认为公司首先未能体谅员工的实际困难,同时在庭审中也不能举证调岗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因此,法庭最终判决,公司应当向何女士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47543元


更多精彩内容请收看新闻综合频道今晚19:15播出的《小案大治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ND

记者丨顾海东 陈敏佳 郭骥

小编丨赵祎韫

视频丨赵祎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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