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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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小编丨赵沁蓝
视频丨赵祎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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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126):明确在继承问题上的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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