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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饮酒后在酒店猝死,酒店要担责吗?

案件聚焦 案件聚焦 2024-04-19



2023年2月的一天

42岁的陈先生

入住了一家酒店

当天身体状态并无异样


第二天陈先生外出应酬饮酒

回到酒店后

在房间门口吐了出来


酒店经理看到后

就上前询问他

是不是需要去医院

当时陈先生表示不用

自己回房睡一晚就好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结果第三天下午

13点50分左右

陈先生迟迟没有办理退房

结果被工作人员发现

躺在床上没了反应


酒店负责人

立即报警并拨打120

不幸的是

陈先生已经猝死


而家属直接把酒店告了

认为酒店方

没有多去关心客人

而且退房应该是在12点

如果他们早一点去房间查看

陈先生或许还有抢救的可能


法院会怎么判呢?⬇️⬇️⬇️





入住时无异常 退房时却被发现猝死


惊闻噩耗,陈先生家属认为酒店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将酒店一方告上法庭。


陈先生家属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

酒店在明知

陈先生出现呕吐的情况下

当天下午或晚上

应该多加关注

比如说去敲敲门

看看情况


此外,陈先生家属还认为,酒店没有在公示的规定退房时间中午12点前,联系陈先生是否需要续费,没能及时发现异常,可能延误了救治。


陈先生家属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

如果退房当天12点时

酒店及时关心

尽到他们的义务

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一审判酒店承担10%责任 赔偿19万元


一审法院酌定酒店承担19万元、10%的赔偿责任。


酒店一方不服

提出上诉


酒店方认为基本都有延迟退房服务,不能以公示的12点退房时间作为认定酒店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


酒店一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指出:

酒店退房时间非常人性化

在两点之前退房就可以

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醒顾客按时续费

不属于酒店履行

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此外,酒店一方还表示,酒店房价本就便宜,周边还有医院,有不少病人住在里面,酒店工作人员不可能时刻关注每位房客的状态。





房客饮酒后在酒店猝死 酒店要担责吗?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酒店工作人员在事发前一天发现陈先生身体不适时进行了询问,事发后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这些行为可见酒店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卢颖法官表示:

酒店其实是没有义务时时刻刻、去看房间里房客的状态是否良好,不能对酒店有过于严苛的要求;尽管公示中规定了中午12点退房,但事实上一般酒店都会给予一个延缓的时间,这个时间其实是给入住者的权利。


从已查明的事实可知,陈先生在房间内猝死。结合陈先生的死亡原因和时间,延迟退房和陈先生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酒店在下午2点前询问陈先生是否需要续费不存在过错。


最终,上海一中院二审改判,认定涉案酒店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ND

记者丨潘文婷

小编丨赵祎韫

视频丨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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