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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细花:多生孩子应补贴而不是惩罚丨凤凰评论

2017-03-06 黄细花 凤凰评论家

摘要:在计划生育宣传中,常常把环境恶化的原因归咎于人口过多。事实上,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不是人口过多,而是人们对环境粗放式、掠夺式的开发利用。


文丨黄细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人口结构、生育率、人们的生育意愿等等都发生巨大的变化。我们认为,我国计划生育任务已经完成,人口形势发生了转变,人口政策须由人口数量控制转向关注人口结构的均衡发展。


因此,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为《人口发展与生育健康法》,在以人为本原则下,坚持可持续的人口战略,保障公民自主生育权利,完善生育健康的扶助体系,以扭转我国目前人口被动的局面,为人口可持续发展和我国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计划生育的理由已站不住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我们认为:


首先,资源问题不能作为计划生育的理由。计划生育理论认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人口越多,人均资源就越少;人口越少,人均资源就越多。我们认为这一理论站不住脚,理由如下:


第一,自然资源不是固定不变的。人类发展历史表明:从几万年前一直到现在,人类发展的基本趋势是人口数量越来越多,人均资源并没有越来越少。在原始社会,人口的数量很少,虽然表面上的“人均资源”很丰富,但实际上,那时的人类对很多资源(例如石油和煤)都不会利用,所以“人均资源”再丰富,对人类也没有什么用处。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表面上的“人均资源”越来越少,但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利用资源的能力越来越大,所以实际拥有的人均资源反而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从“价格”这个指标来看,从几千年前到现在,世界人口的总趋势是越来越多,人均自然资源看似越来越少但自然资源(例如铁、铝)的价格并未越来越贵。反而有一种资源,它的数量虽然越来越多,但价格却越来越昂贵。这种资源就是劳动力资源。从总体来看,世界人口越来越多,但不论是富国还是穷国,工资水平都是趋向于越来越高的。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不是石油,不是钢铁,也不是其他什么自然资源,而是高素质的人口。    


第二,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不是全部留给本国人使用的。在当今世界,自然资源是全球共享的,只要有钱就可以通过国际市场购买到各种资源。一个国家如果想通过减少人口来提高人均资源拥有量,首先要做到闭关锁国,使本国的自然资源全部留给本国人使用。发达国家和落后国家的区别就在于利用资源的能力,与人均资源的拥有量无关。非洲国家虽然人均资源丰富,但他们利用资源的能力低,所以是落后国家;西欧国家和日本虽然人均资源贫乏,但他们利用资源的能力高,所以是发达国家。    


就某一种具体的资源来说,资源当然是有限的,例如石油,当石油用完之后,是不是人们就不能开汽车了呢?当然不是这样,因为任何一种资源都有其替代的资源。俗话说:“资源有限,创意无限”。只要科学技术在进步,资源永远也不会枯竭。其实最根本的、最大的资源就是——人的智慧。


其次,就业问题不能作为计划生育的理由。计划生育理论认为,中国失业率高的一个原因是中国人口太多。其实,人口数量的多少与失业率并没有什么关系。比方说,大城市人口多,小城市人口少,但大城市的失业率不一定比小城市的失业率高。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都是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可是很多人都跑到这两个地方找工作。有人说:“人口多了,一个工作岗位就有很多人来竞争,所以找工作就困难。”其实,人口多了,一个工作岗位固然有很多人来竞争;但另一方面,人口多了,创造的就业机会也越多。


为什么会出现失业这种现象呢?这是因为,一个社会总是要有一部分人找不到工作,同时又有一部分工作找不到人,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存在的,这是结构性失业,是由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所转移的。所以,失业总是存在于经济社会当中的,问题是如何把失业率控制在一个与经济匹配的水平上。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出现大量失业人口或过剩人口的时候,不是人口出了问题,而是社会出了问题,要改革的是社会制度而不是要减少人口。例如,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时期,美国人口只有1.2亿,那时失业率高达25%,如果你认为失业是由于人口太多,那么你是不是认为那时美国也应该减少人口呢?然而,美国人口在2006年10月突破3亿时,失业率只有4.5%。像阿根廷这样人口密度只及中国十分之一的国家,失业率依然很高。因此,计划生育不但无助于降低中国的失业率,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中国的失业问题。


再次,环境问题不能作为计划生育的理由。在计划生育宣传中,常常把环境恶化的原因归咎于人口过多。事实上,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不是人口过多,而是人们对环境粗放式、掠夺式的开发利用。人口对环境的影响是双向的,人既能破坏环境,也能改善环境。例如,欧洲著名的莱茵河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污染很严重,被冠以“欧洲下水道”的恶名,后来经过莱茵河流域各国的共同治理,如今莱茵河又恢复了清澈、明亮。可见,生态环境的好坏,决定性因素不是人口的多少,而是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人们是否注意保护环境。生态学家认为,改善环境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植树造林。而要植树造林,就离不开人的劳动。如果中国能把一部分所谓的“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进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这将有助于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


衡量人口多少的指标应是人口密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衡量一个国家的人口多不多的重要指标,不是人口基数而是人口密度。从人口密度来说,很多国家的人口密度都比中国大:中国为138人/平方公里,韩国为480人/平方公里,日本为335人/平方公里,德国为230人/平方公里,英国为250人/平方公里,意大利为190人/平方公里……即使去掉中国西部不适宜人居住的地方,中国的人口密度仍远不及日本和韩国,但这些国家的人民并没有像某些中国人那样抱怨“人口太多”,他们也没有像中国那样实行计划生育来减少人口,相反,很多国家还在鼓励生育。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生育率高于发达国家的生育率,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因此,不但应把我国的生育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较,还应把我国的生育率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较。有关我国生育率的一个比较可信的数据是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得到的总和生育率为1.33(即平均每个妇女生1.33个孩子)。联合国人口基金会2005年的《世界人口状况报告》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平均每个妇女生2.6个孩子,发达国家只有1.5个,发展中国家为2.8个。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2005年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而且,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不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甚至,我国的生育率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还要低!近几年来,世界每年净增人口约7500万人。我国人口占世界的五分之一,如果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那么我国每年净增人口应该是7500万人的五分之一(即1500万人)。然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6年我国净增人口为692万人,2007年我国净增人口为681万人,2008年我国净增人口为673万人。也就是说,近几年来,我国人口增长速度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多生孩子应补贴而不是惩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我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其实养育孩子是为国家养育孩子,政府应该给予支持和补助,现在反而颠倒过来,处罚辛辛苦苦为国家养育孩子作贡献的人,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社会抚养费的逻辑就是:中国孩子不是祖国的花朵、不是民族的未来、不是国家的希望,而是“包袱”和“负担”。巨额的超生罚款使得超生家庭背负沉重经济负担,这些人往往被罚得倾家荡产,让穷人生不起孩子,因生孩子而更穷,同时巨额“超生”罚款和社会抚养费夺去了“超生”父母抚养、教育孩子的财产和孩子的奶粉钱,导致“超生”家庭的孩子营养不良,受教育程度下降,其中女胎或女婴所遭受的苦难尤其深重。


物质再生产活动的收益是个人的,人口再生产的收益却是公共产品,但维持物质再生产收益的成本——人口再生产的费用、时间精力消耗和机会成本代价却是个人的。作为具有很大公共产品性质的人口再生产,不仅不支付公共费用,反而又惩罚人口再生产者。就人口再生产巨大的总收益来说,平均父母所获的直接个人收益至多也不会超过10%,实际可能连1%都不到。按照“谁受益谁支付成本”的原则,那社会至少应向父母支付90%以上的人口再生产费用和机会成本损失,否则就是对父母的不公平。人不仅仅是消费者,也是创造者,而且通常来说,人的一生中创造的价值大于他消费的价值,也就是说,人的价值是正数而不是负数。“超生婴儿”长大后,也一样为国家、为社会贡献税收。


现在中国已处于超低生育水平,有必要适当提高生育率以缓解人口老龄化,不但不应该对多生孩子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且还应该补贴多生孩子的夫妇。


综上所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很多条款不合时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为《人口发展与生育健康法》,在以人为本原则下,坚持可持续的人口战略,保障公民自主生育权利,完善生育健康的扶助体系。(作者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援藏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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