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封闭小区,先从机关大院开始
街区制当然好,但目前只适用于新规划还未建设的城区,已经被各类超级大盘切划得稀巴烂的郊区新城,着实没有条件推行街区制了。当然,如果一定要打开,也应先从机关大院开始。
文丨孙不熟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其中有一个信息引起了广泛注意:
“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作为一个熟悉规划行业的人来说,看到这个新闻,应该非常高兴,因为很多经典的规划理论都在宣扬街区制的好处。比如那本世界名著《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作者雅各布斯,就在著作里浓墨重彩地论证街区制在营造社区活力、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优点。
什么叫做街区制?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上面住人、下面营商,上面是私有空间,下面是商业空间或者公共空间,住宅与外部世界全面打通,形成一个没有围墙的开放式社会。与之相对应的当然是封闭式小区。
街区制的优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土地的集约化使用,可以将城市有限的道路资源全部利用起来,而非放在封闭式小区里闲置。当前,中国城市越来越拥堵,却有很多道路资源被封闭在各类封闭式社区里闲置。
第二个优点是有利于营造更有活力的社区氛围,这个道理可以举例说明:比如我生活的广州市,老城区里有很多骑楼,这些骑楼就是一种典型的街区制;而在远郊的番禺,则以超级巨无霸封闭式楼盘著称。如果老城和番禺你都去过,就会发现,老城区的生活气息是番禺那些高大上的超级楼盘不能比拟的,虽然番禺的人口总量是超过老城区的。
中国应该是全球封闭式小区的集大成者,将圈地运动发挥到极致,城市空间中的相当大一部分被各类机关大院、封闭式小区盘踞,未来的城市规划的确应该向街区制转型。
不过,街区制虽然好,但我并不赞成放开已经建成的封闭式小区,理由如下:
其一,中国城市目前的大型封闭式小区,大部分都在人烟稀少的郊区,这些地区不像中心城区那样人口稠密、建筑稠密,小区里的建筑分散、缺乏底商空间,难以形成雅各布斯说的那种“楼上楼下、邻里之间24小时守望相助”的安全感。一旦完全放开,这类小区的安防重任将会变得艰巨起来。
其二,中心城区的封闭式小区并不多,即便有,占地面积也普遍不大,真正圈地比较厉害的是各类政府机关、高等学校和体育场馆。如果打开封闭式小区的目的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就理应从这类地方开始,不仅更具实际意义,还能给住宅区开放做好表率。
所以,街区制当然好,但目前只适用于新规划还未建设的城区,已经被各类超级大盘切划得稀巴烂的郊区新城,着实没有条件推行街区制了。当然,如果一定要打开,也应先从机关大院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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