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事”每个律师都应当做好
“这两件事”每个律师都应当做好
作者 | 张 健
编辑 | 法 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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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当律师的那会儿,一次一位台湾同胞向一位美国客人介绍我,说我是一名“local lawyer”,那时的我不明白什么是本地律师,也不知道一名本地律师意味着什么,直到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后,我才似乎意识到了些什么。
前几天一个客户问我,他的业务请本地律师处理好,还是找北上广深一线大所的律师更适合。我告诉他,请哪里的律师取决于满足其法律需求需要动用的法律资源。不同的律师持有的资源不一样,如果处理好这项事务需要的仅仅是本地资源则没有必要麻烦那些大所律师,相反如果必需调用全国性甚至是全球性资源那只能请那些大家出山了。其实,在很多项目中,不管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事务,通常不仅依靠全国性资源,更要谋求本地资源的支持。因此,本地律师和一线大所律师之间,在理论上应是互补关系,也就不存在适合与不适合的问题。
在我的认识中,因为历史原因,很多的全国性资源配置在了一线城市。比如,北京配置了全国的政治资源,因此其成为中国的“政治中心”;而上海则几乎垄断了全国所有的金融市场要素,并吸引了大量跨国企业入驻,因此成就了其中国“金融中心”的地位;广州自古以为就是中国最重要的“商业中心”,改革开改初期这一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从使得更多的商业机会优先配置给了这个城市;而深圳则是中国的“改革中心”,国家很多创新模式优先配置到那里。总而言之,北上广深之所以成为一线城市,是因为他们垄断着可以辐射全国的重要资源。尽管在互联网时代,这种垄断地位正在被逐步分化,但历史给予他们的中心地位在短期内仍无法被撼动。因此,在一线城市执业的律师,很容易利用这些垄断性资源为全国范围内的客户和项目的提供法律服务,这都是本地律师所难以比拟的。
其实每个地区都有独有资源,每个地区的律师也都有各自的优势,区别仅仅在于资源的效力范围,一线城市的资源是全国性的,而剩余的则是区域性的。一次去一个地级市的律协分享,我问大家这个城市垄断着什么样法律资源,全场一脸茫然。当我告诉大家,是“中级人民法院”时候,全场都笑了。当然,我指的“垄断性”并非指与“中级人民法院”的关系处理的好,而是我们更精确了解这个法院的司法政策,更能准确预测某个特定案件在这个法院的裁决结果。这些都是一线城市的律师难以在短期轻易做到的,反而这是我们本地律师只要用心就可以轻松掌握的信息。
因此,一个合格的本地律师应当能够精通运用所在区域独有的法律资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一个专属于本地律师的细分市场。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个人认为,每位本地律师都应当做好如下两件事:
一、熟悉当地法院的司法政策
在办理诉讼案件时,诉讼方案的制定极为重要,在制定诉讼方案的时候需要我们要准确知道受理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内部指导意见、立案流程和立案标准、针对不同诉讼标的诉讼费计取方式、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接受担保的方式、对争议事项的裁决习惯,甚至经办法官的裁决倾向性等,因为这些要素直接关系到诉讼目标的实现,以及诉讼目标实现的成本和面临的风险。而要低成本的获得这些重要信息,只能借助本地律师。
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使得同类案件相互参考和借鉴变得越来越容易,从而大大降低了案件裁决的成本和风险,从而对解决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有极大的正向推动作用。正是因此,生效裁决对日后案件审理的影响,甚至对商事行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所以,裁判文书公开对于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快速准确掌握司法政策提供了方便和可能。
因此,本地律师应当注重对本地法院公布的司法政策、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同时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本地法院的相关信息,我们一旦掌握了这些重要信息,对于参与客户诉讼案件的策略制定,非诉讼案件的交易模式设计有重要帮助。
律师只有参与当事人重大事项的决策,才有可能实现法律服务的升级。
二、精通当地政府的办事指南
客户需要律师提供帮助的每项交易几乎都有政府的参与和干预,比如房屋买需要向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股权转让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在交易中如果使用外汇需要外管局审批等。由于不同地方间的差异,不同的地方政府对同一法律的执行会有所差异。因此,在重要交易中,需要对地方政府的审批事项进行尽职调查,通过调查充分了解设计的交易模式和交易流程是否满足政府审批的需要,否则就会影响交易如期进行,甚至会导致交易失败。
某一地方政府的办事指南,是该政府的具体办事部门对国家法律、地方政策最终的理解和实施,该办事指南对交易的影响是现实和直接的。因此,对政府办事指南了解的重要性甚于对地方法规政策的掌握。
现在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网站都公开了各部门的办事指南。这些被公开的办事指南不管针对的是在线办理的事项,还是窗口办理的事项,都非常明确的公示了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审批依据,审批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批需要的时限、费用、流程、地点等,极为具体,极为具有可操作性。而这些信息,都是一项交易必须要充分考虑和充分尊重的。
更为重要的是,当一项交易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将多个审批事项按审批顺序组合起来,再加上其他必要的交易要素,这时就可以轻松生成一个完整且极具可操作性的交易流程。
如果本地律师平时积累了这些信息,并进行了实时更新,客户一旦需要,就可以通过检索快速调出,并进行有效组合,这样我们才有资格和能力在决策阶段为客户提供更重要的法服服务。
总之,不管我们在哪里执业,客户需要我们都是因为我们拥有他们没有,但又需要的资源。本地律师与一线城市的律师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利用好手中的资源,就能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就能给他们更好的体验。
上面的两件小事,看似容易,其实真正落实起来极为困难,因为完成这项工作短期需要付出极大劳动,日后还要不断更新。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短期见不到经济效益,正是如此更多的律师仅是嘴上说说而没有采取实际行动的根本原因。
不过,我们做了很多同行想做而没有去做的事,就会提早获得证明我们是一个合格本地律师的证据。在没有人为我们背书的情况下,证据是我们说服客户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