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艺术:私下收费
刚当律师的那会儿,自己的欲望主要集中在求知上,只要有人选择与我合作,都会让我兴奋不已。我一向认为,被选择和被需要都是对自己能力和人品的信赖与肯定。因此,对合作者的案件不管大小,都会放在第一顺位,就是自己的案子扔了,客户丢了,也要将合作者的事做好。对于同事分我多少律师费从不过问,更不谈条件,我始终坚信,有水平的人,一定不会少赚钱。
因为正确的心态,几乎所有的合伙人都与我合作过,不过让我不解的是,我没有赚到钱,反而生活变得日益贫穷。后来一个老同志告诉我,在合作中获得的经验也是有价值的。我终于明白,经济上的贫穷可以与精神上的富有共存。于是我坦然接受了野蛮的合作之路。
后来一个好心的合伙人找到我,愿意与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个案子分我50%的律师费。在困难的时候,不管基于何种目的,愿意伸手帮忙的,都是你的贵人。
合作还是相当愉快,他非常相信我的专业能力,所有诉讼业务都由我打理,但对外的委托手续上他很少挂名,他说只负责与客户谈费用,还有协调一些社会关系,其他的一概不管。那段日子,我快乐的享受着这种模式的合作给我带来的存在感和优越感。
通过合作,我终于知道了这些合伙人的成功秘诀,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张强大的关系网,各个领域的朋友非常众多,吃喝嫖赌每个爱好都可以聚一批人,正是由于积累了如此庞大的朋友圈,才保证了他们的案源源源不断。
我还发现,这位合伙人维户客户的方法,对一些标的不大的案子,都是采取免费策略。我非常赞同这样处理,要么不收,要么狠收,只有如此才能维持价格的高标准。不过让我困惑的是,那些被免费的客户非常难伺候,他们并不会因为没有支付律师费而收起上帝般的形象,反而越发强化那种咄咄逼人的样子,让我时常感觉受到屈辱。但没有办法,在这个阶段我必须同时保证合作者与客户都要有好的体验。最不能让我忍受的是,那些客户几乎都把我当成那位合伙人的助理,尽管我总是变相强调我与他只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但我的境况并没有因此而被改变。后来我发现,那个该死的合伙人总是在他的客户面前说我是他的秘书,是他的助理。
有一年,律协来事务所进行办案质量检查,检查的重点就是那些免收律师费的案件,而且是现场打电话向当事人核实免费的真实性。我们的一个案子被抽查到了,客户竟然与律协的人说这个案子他付了5万律师费,我当时被那该死的当事人气坏了,案子败了也不能通过栽赃我私下收费害我。记得那个案件,我们办得相当糟糕,那位合伙人给了客户很高的预期,而结果让他崩溃,虽然客户没有说什么,但我仍然记得他拿到终审判决时在内心深处对我们的愤怒。
因为委托书上有我的名字,而那位合伙人又一时无法取得联系,于是事务所只能让我出面解决。我确认没有收他一分钱,而且办案过程中对我态度极不友好,我早已怀恨在心。我和律协经办人员解释完,他们拿了客户提供的一份转账凭证,凭证上记载客户向合伙人的账户支付了5万元。我们私下收费的事,被正式立案。
过了几天,那个位合伙人找我,他说的确客户付了5万元律师费到他账户,但他当天就转到我的银行卡里,并交待我及时拿到所里入账。我查询了银行记录,果然在同一天我收到了5万元他支付给我的款项,但在我印象中那是他给我的其他案子的分成。但他坚持说,那天交待了我将这笔钱给到所里。我一下子知道了一切,也明白了当事人为什么那样对我,不过为了日后的合作,我只能被迫承认了这个事实,将5万元块钱退还给客户,并向律协作了解释,还好组织原谅了我,没有给我处分,后来有同事说,是那位合伙人出面解决的。
或许因为这事,我知道了他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他终止了与我的合作,没有仪式,没有协商,没有清算,只是事实。
后来,我向他要那5万元钱,他说我们合作期间的账目很乱,记不清了,让我举证。因为他给我的钱,都是从他的账上提取,有转账,有现金,各类名目都有,讲不清楚,如果严格按法律的标准处理,我的损失一定更大,于是我选择了放弃。
可能因为他天才一般的策划和管理能力,那位合伙人离开了律师行业,做起了开发商。
而我也选择了离开这家律师事务所,因为受不了同事的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