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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员工阶级分析

刘远举 FT中文网 2021-04-24

反对资本、反对剥削最重要的事是阶级身份,就像黄世仁没有资格去批评剥削。那么大厂员工的阶级身份是什么呢?



文丨FT中文网专栏作家 刘远举

前段时间,不少大厂员工站在了反对资本的第一线。如今舆论冷却,不妨拨开情绪的迷雾,看看表象之下的事实。

反对资本、反对剥削最重要的事是阶级身份,就像黄世仁没有资格去批评剥削。那么大厂员工的阶级身份是什么呢?撇开他们的家庭出身不谈,假定他们也没有房产等资产,也不占有生产资料,就单以从大厂拿钱而论,他们是无产阶级吗?

答案似乎很明确。资本家按劳动力价值付工资,然后运用劳动力去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家延长工人劳动,工人创造的价值就会超过劳动力价值,资本家就能从雇工身上榨取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看了这一段,几乎就是为“加班是剥削”的理论基础,而且还如此经典。让人怀疑,马克思一开始就是在为996做理论准备。那么大厂员工自然是被剥削的无产阶级。

不过这还没完,大厂员工的岗位,本质上都是在商业领域。这是一个特殊之处。

先看马克思是怎么说的:

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实体,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而商业资本家所从事的纯粹的商品买卖活动,即流通领域,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不管这个商业流动是以前小商小贩,还是现在的程序员、产品经理,都是如此。整个电商体系,本质上是买卖活动。

商业资本减少了社会用于流通过程的资本总额,对产业资本家更为有利。所以,产业资本家,也就是剥削工人与农民的实体经济资本家,愿意把自己从产业工人剥削来的剩余价值,分一部分给商业资本家。

像不像电商平台上的工厂店老板分给电商平台的利润?

所以,商业利润的本质是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它的来源是剥削产业工人。创造者是产业工人,而与程序员、产品经理、运营无关。坐在办公室,不晒太阳不流汗,不搬砖不拿锤子,是当不了“工人叔叔”和“农民伯伯”的,也是当不了被剥削者的。

可能有人会说,我也劳动了,所以也受剥削。这一切都在马克思的预料之中。他给出了解释。

首先,商业资本家雇用的店员,或现在的程序员、产品经理、运营等等,从事的商品买卖,是非生产性劳动,没有创造剩余价值。他们拿到了工资,是他们的劳动所得。但是源于商业资本家拿到的剩余价值,所以商业店员间接也对产业工人进行了剥削。

不过马克思也认为,商业店员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也遭受商业资本家的剥削。

商业店员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工资对应必要劳动,而商业资本家无偿利用商业雇员的剩余劳动。说得简单点,就是,资本家只发了8小时的工资,却让店员上12小时的班。看起来,这又是在形容996。让人感叹马克思的高瞻远瞩。

不过,这里的一个重要的逻辑节点就是:商业店员是否有无偿劳动?

在旧社会,商业店员工资微薄,受到剥削,显然是被占有了无偿劳动。换句话说,钱,有没有给足,就成了判断是否被剥削了“剩余劳动”的判断标准。

怎么判断钱给足了没有?这里不能从市场角度,双方合意,而要保持逻辑性的一致性,引入马克思的另一个概念:无差别劳动。

劳动从形式上看,具体的,有各种各样的劳动,种地、教书、治病、敲代码、当主播等等,但抽象的,都是消耗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过程。抽象劳动形成价值的实体和价值的内在尺度——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简单的说,产品包含的人类劳动,本质都是无差别的,是可以比较的,然后不用市场机制,也能制订一个合理的价格的。

那么,作为抽象的劳动力的价值如何判断呢?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维持劳动者生存与恢复劳动能力,以及延续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还包含历史和道德因素。

这段话,简单的说,劳动力的工资,就是上了一天班很疲劳,吃喝拉撒睡觉,外加生个孩子,所需要花的钱。显然一个农民工与一个博士,所需的花费不说是一样,也是差不多的。

所以不存在独特的劳动。没有所谓的马老师灵光一闪创建了淘宝,价值亿万;也没有承担风险的劳动,期货市场上赚了百倍。但是,同样的也没有所谓程序员灵机一动、产品经理脑洞独特,稀有性价值年入百万。在政治经济学概念中,并不承认这些劳动具有如此高的价值。

一个资深程序员的无差别劳动,比一个部长有价值吗?相当于几个农民工呢?部长的工资,不会有一年100万。这个问题暂且搁置,不妨回到最初的社会主义的工资制度,它能体现出“反对剥削之下的、不用市场机制制订的合理工资”。

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多次谈到巴黎公社原则,主张革命一旦胜利,官员的薪金不超过熟练工人的工资。列宁他本人身体力行,在执政期间,大体上坚持了这一原则。1918年7月,工人的平均工资是420卢布左右。列宁的年工资9683.33卢布,月平均工资为807卢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能用“被雇工”来判断自己的阶级地位,黄世仁的管家穆仁智,也是雇工。

我在一个讨论类似话题的贴吧里面看到,有人说:工人贵族的劳动并非不创造价值,只是利用他在劳动中的分工优势,让自己的收入不仅能弥补自己的劳动价值,还能占有他人的剩余价值,超过劳动所得。雇佣只是一个无产阶级特性的一个表现,资本家有时候也要雇佣些监工、打手,这些人肯定不算无产阶级。那么,剥削产业工人,农民的商业资本的雇工,能算工人阶级吗?

应该说,从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来说,这个说法没错。这个说法之下,则是静水深流的怒火。毕竟中国还有6亿人月收入1000元。

大厂员工或许觉得高P员工太多,或者股东太多,但同样的,让一个30岁的富士康女工,让一个40岁的基层公务员,让一个种地的50岁的农民来判断,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凭什么能拿到他们的5倍的工资;一个30岁的P7,凭什么能拿到他们的10倍,一个40岁的P8又凭什么能拿到他们的30倍?

为什么生产产品的他们,没有出售这些产品的平台的程序员拿得多?

如果从“劳动能力的恢复”这个角度出发,难道大厂员工非要在五星级酒店睡觉,在最柔软的床上睡满16个小时,吃1000一顿的饭,才能恢复劳动能力吗?还是仅仅因为进了大厂?

这就是资本溢价,或者说创新溢出效益。因为进了大厂,离资本更近,离创新更近,他们拿到了远超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而这一部分,是商业资本从产业资本那里剥削来的。从制造业、从农民那里剥削来的。

这就是经典政治经济学对于大厂员工阶级身份的分析。

中国经济40年之发展,正是因为采取了市场机制,即以稀缺性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但是如果深得市场好处的一群人,非要把资本剥削的概念请回来。那么,会发生什么?希望他们明白,当喊出了剥削这个词的时候,到底通向哪里?

最直接的,或许是资本利得税。

所谓资本利得税,简单的说,就是一般人从不动产、有价证券、期权变现等获利所缴纳的税。中国现在没有资本利得税,但如果真要收,比国外30%、40%的税率更高,可能也不是大厂员工想看到的吧。

工作问题、劳资博弈,这都是很正常的,在中国的劳动法之下,有空间,有依据,而无需诉诸剥削概念。不过,问题是:全面落实劳动法,对大厂员工有利吗?实际上,这是阶级身份的硬币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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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闫曼 man.yan@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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