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社衔接工作指引】和平团团带你详细了解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该如何转接
导
语
又一年的毕业季到啦~为顺利做好“学社衔接”工作,按照团中央、团市委要求,自5月起全团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下面面和平团团带一些还是不了解此项工作的小伙伴详细快速get如何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街道团组织可接收的情况
01
已毕业并明确未落实就业待业在家的毕业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在和平区的可转入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街道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02
已落实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在和平区的,并且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可转入工作地所在街道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二、街道团组织无法接收的情况
01
已落实就业的不可以按未就业转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团组织,街道团组织将不定期对团员情况进行核查及时转出。
0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03
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04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
三、特别提示
01
按照团中央工作指引,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高校不可把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与是否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强制挂钩,不可强制要求即将落实工作和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提前将组织关系统一转回户籍地或居住地。
02
仅户籍在区内空挂户口,长期在外区居住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按就便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要求,转到居住地团组织。
四、转接团关系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流程
01
团员应主动联系所在街道团组织,确认是否属于可接收情况;
02
团员本人应携带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及团员证到街道进行报到(天津市内高校毕业团员请出示加盖校团委章的介绍信,外省市高校毕业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线下转接);
03
未就业、因私出国团员向街道社区团组织提供具体住址或户籍证明(按照学社衔接工作提示要求凡团组织要求提供生活居住有关证明的,团员应当积极配合);
已就业、单位无团组织团员请街道社区团组织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就职单位信息以及居住地或户籍地信息(以便今后核实工作单位、团费缴纳以及离职转出关系);
04
按照街道社区团组织要求,做好转入信息登记备案;
05
扫码加入团员群,及时向街道社区报到,按时定期参加团组织活动。
五、转入后团员应注意的事项
01
落实工作或学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主动向街道团工委说明,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02
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参与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教育评议、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
03
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到社区(村)报到,利用业余时间力所能及的到社区(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各街道团组织联系方式
南营门街团工委 27816861
劝业场街团工委 27211306
新兴街团工委 23356122
五大道街团工委 23393121
小白楼街团工委 23321908
南市街团工委 27220063-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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