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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法官遇刺身亡,这次,公平正义的声音并没有来晚!

2017-02-06 广西法治日报


  为一起20多年前的离婚案件,陆川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被歹徒龙建才杀害后,引起全社会的公愤。2月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罗秀文、玉林中院常务副院长温文分別代表高院、玉林中院党组,在陆川县委、政府领导及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领导带领下,来到沙坡镇沙坡圩付家看望慰问了傅明生的亲属,对傅明生不幸遇难,深表震惊和同情,并对其亲属送去了慰问金。



  1月26日下午,陆川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龙建才被民警当场抓获,受害人傅明生由于左右颈动静脉断裂导致失血过多抢治无效死亡。


  另据陆川县人民法院2月5日对外发布通报称,凶手因1994年一起离婚案对该法官怀恨在心。刺杀法官前,曾多次踩点。



傅明生,男,1953年8月出生,汉族,广西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77.10——1978.10,在陆川县社教三分一工作队工作;1978.11——2013.10,在陆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民一庭审判员,2013年11月退休。


消息一出,立刻点燃了舆论场。而且这次舆论空前一致,对凶手的谴责、对受害法官的悼念、对法律及时“出拳”的呼吁,成为刷屏般的共识。

 

2月5日凌晨,中国长安网官方微博的发声,更是掷地有声:

 

“夺取马彩云法官生命的枪声犹在耳旁,又一位共和国的法官被一个20年前的当事人残忍杀害!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要再让正义蒙羞,不要再让法袍染血!”



此博发出,一时间朋友圈被刷屏,站出了无数正义的声音。


法官张一鸣: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想说,法官不是神,不能"包治百病";打官司看证据,没证据再冤枉也可能败诉。只是很多人打官司之前,心理已经有了负面预设“不利的结局是人为的”。所以,当事人很容易把败诉的原因怪罪到法官身上,然后跟踪他、威胁他,甚至用各种手段去伤害他和他的家人。


山西某法官:我从事民事审判数十年,多次遇到怀揣匕首、砖头来威胁我的当事人。之所以化险为夷,也只能说命好,或当事人只想吓唬我一下。如果是偏执的亡命徒,我恐怕也成烈士了。


微信公众号“小法官漫谈”:(对一些人而言),内心的仇恨与案件处理过程及结果公正与否无关,他把生活积累的仇怨,全部转嫁到处理其案件的法官身上,将法官作为发泄对象。

 

法官不能拒绝裁判。那些矛盾大的在民政局离不掉的,必然都到了法院。而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法官肯定最终判决离婚,毕竟结婚自愿、离婚同样自愿,一张结婚证也不应该束缚住另一个人的自由。那么,判决离婚,就是法院的错、法官的错吗?如果不判决离婚呢?坚持离婚的那一方是不是又会对法官怀恨在心,会不会也要持刀相向?


湖北某法官:我一同仁,被当事人砍了一斧子。有人说,多检查一下自己的态度,他为什么不砍别人?后来发现凶手是一位患精神病的当事人。这位同仁才得已昭雪。


法官微伟:只有做过民事法官的人才知道,那个卷宗下层层叠叠,丝缕交织的爱恨情仇,他们是如何明晃晃地考验法官的智慧。法庭不是录像厅,回放不了最客观的真实,而习惯了用强势与用肢体解决问题的人们,法律只是他们的工具,却不是他们的信仰,他们坚持自己的,就像当初相信自己的真理和拳头一样笃定。


微信公众号“案件哥”:凶手不仅是朝着遇害法官捅下去,而且是照着我们所有的法官捅下去的!匕首深深地扎在我们的心里——难道我们无数个灯下加班的夜,难道我们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换来的可能就是一个夺去我们生命的当事人?如此残暴地夺去一个生命,还谈什么理智!但我们还必须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即使最后的结果是极刑,他起码还有个和家人告别的机会,而那个血泊中永不瞑目的法官,他还有这样的机会吗?


其实,除了极个别“害群之马” ,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能够履行自己入职宣誓时的承诺,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而一些当事人抱怨法官,并不是因为法官违法乱纪或裁判不公,更多是因为源于他们的非理性,以及“信仰拳头胜过信仰法律”。个别当事人,很容易把败诉的原因怪罪到法官身上,在法官身上投射自己的所有不满,让无辜法官,成为其个人失败境遇的“埋单者”。

 

对这样的凶手,我们必须谴责!



尽管如此,每次出现“法官被杀”的新闻,底下评论还是会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但这次,更多的网友,发出的是理性之声、正义之声:

 

网友“我在南疆看风景”:法官被杀,真的是社会之痛,是法律之痛,是法治法制之痛,更是所有人的痛。当然,最痛的是该法官的家人!


网友“周贵长律师”:近年来,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声不少,法官的办案时间越来越长,但我们不能把全部责任推给法官个人。面对爆发式增长案件,审理案件的法官却卡在了额度上,数量有限的法官只能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如果他们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我们老百姓不但不呼吁,不但不帮助,反而还在那里兴灾乐祸,那我们还有什么权利要求法官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网友“菜菜”:这样耸人听闻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上一次躺在血泊里的是马彩云。有人说,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如果当下次法官被害不被刷屏的话,死掉的就不单是那一个法官的肉体,而是众法官的心了。刷屏不能让人复活,但愤怒与谴责依然有价值。意义便在于此。不能让法官心寒。依法严办,绝不留情。


网友“大燕喵王”:作为普通百姓的一员,在看了这则惨事后,最大的感触是:这人简直就是个变态!20年的仇恨,由嫉妒起了杀心,这无论如何都不是正常人所应为、所能为。没错,受害者是法官,但他同时更是一个人,有爱人,有孩子——而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极为荒谬的情境下,成为这样的受害者。

 

杀人者必须依法严惩,这既是对政法工作者权益的维护,更是为了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感不受侵犯、不遭践踏!



尽管有冷嘲热讽,但这次,绝大多数网友与法官站在了一起。舆论场越来越理性、进步,人们越来越能区分,法治的要义是不偏不倚,是既不让所谓“强者”借权力以凌弱,也不让所谓“弱者”借舆论以凌强,而是让公平正义抵达每一个人。这样的法治社会,才有让每个人安心的力量;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才有安全感。

 

对正义的网友,我们必须点赞!


┃ 来   源:长安剑、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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