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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些人被自治区纪委点名道姓通报了!

2017-07-01 广西法治日报


日前,自治区纪委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和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1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农伟因分管领域出现违纪问题被问责

2013年至2015年,双定镇出现不符合条件村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村民补助款被截留侵占等问题,有关工作人员被立案查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今年4月,农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荔浦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赖昌贵因系统发生多起违纪问题被问责

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荔浦县多所学校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涉及金额862.2万元,20人被立案查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2月,赖昌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果县粮食局原党委委员、局长李锦宁等人因下属单位违纪问题被问责

2011年至2013年,平果县粮食局下属二层机构发生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等问题,2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6月,李锦宁及时任平果县粮食局纪委书记梁才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松山因系统多人违纪被问责

2008年10月至2016年12月,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系统共有30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今年5月,李松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来宾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刘陆文等人因系统多人公款旅游被问责

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来宾市科技局及其所属二层单位12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出差参会之机公款旅游被查处。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今年1月,时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陆文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光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

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横县那阳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办主任陈啟群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1年至2016年,陈啟群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亲属办理农村低保补助;在审查农村低保申请对象工作中,不认真调查核实情况,致使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4人违规获得农村低保补助金1.2万元。陈啟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亲属违规获得的低保补助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2鹿寨县黄冕镇幽兰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潘永高侵占五保户危改补助金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潘永高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五保户危改补助资金共计4300元,归个人支配使用。潘永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返还五保户。



3灌阳县文市镇同仁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龙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问题

2015年12月,李龙在未核实同仁村种植项目的实际农户数和实际面积的情况下,通过伪造种植户花名册和种植协议等相关资料,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5万元,李龙将其中12万元占为己有。李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4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福庆村村干部违规收取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

2010年至2013年,福庆村党总支部书记何海洋,村委会主任刘金扬,村委会副主任莫熊军,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黎建威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向10户危房改造户收取好处费共计2.39万元。何海洋、刘金扬、黎建威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莫熊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5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能村党总支部书记陈善文骗取良种补贴款问题

2012年至2014年,陈善文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多次虚报个人粮食种植面积数的方式,骗取良种补贴款共计3542.5元。陈善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浦北县白石水镇陈依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刘成光、村委会原主任黄美亮骗取财政扶贫产业补贴资金问题

2014年3月,刘成光在协助组织实施扶贫产业项目过程中,伙同黄美亮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伪造发放签领表的方式,骗取财政扶贫产业补贴资金共计12万元。刘成光、黄美亮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7陆川县扶贫办综合股原股长廖健辉违规收受扶贫项目好处费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廖健辉在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开发扶贫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中标供货商提供帮助,并收受供货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7万元。廖健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田东县作登瑶族乡安全生产助理黄有杰违规向农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

2002年10月至2014年12月,黄有杰在为农村危房改造户建档拍照过程中,以冲洗照片的名义,先后向1931户群众收取8.87万元的“照相费”,将其中7.83万元与他人私分,其本人分得4.98万元。黄有杰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9天等县东平镇三寿村村委会原委员、民兵营长王成毫冒领侵占群众低保金问题

2010年3月至2016年1月,王成毫在帮助村民办理农村低保补助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代管低保户存折,并多次从低保户存折中领取低保资金共计2.55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王成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返还低保户。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肖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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