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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亿!苍梧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审理

2018-01-17 广西法治日报

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黎华林、唐珊、江建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朋友及公司员工的宣传,以承诺借款月利息2.5%、3%、4%不等作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吸收资金金额达9亿元。1月15日,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黎华林、唐珊、江建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苍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单位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由被告人黎华林、唐珊作为股东发起人于2009年11月18日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380000元。被告人黎华林系该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主管公司的资金管理、市场投资以及项目工程等决策工作;被告人唐珊(被告人黎华林的妻子)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的财务运作和物业管理等;被告人江建斌系该公 47 27982 47 13250 0 0 7609 0 0:00:03 0:00:01 0:00:02 7606的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的楼盘销售、融资业务以及资产处置等。2010年以来,被告单位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职能以及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由被告人黎华林、唐珊、江建斌以被告单位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朋友及公司员工的宣传,以承诺借款月利息2.5%、3%、4%不等作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

▲网络配图

2010年至2014年6月期间,被告单位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黎华林、唐珊、江建斌通过高息为利诱,非法吸收了被害人陈某某、黄某某等407人的巨额借款。经鉴定,上述被害人被吸收的借款共计人民币946478484.00元。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单位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黎华林、唐珊、江建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向社会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946478484.00元,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最后的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企业经营要讲究诚信,诚实信用是经济活动中的“帝王条款”,没有诚信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被告单位、被告人以高息的回报或其他丰厚实物回报等许诺方式吸走社会公众资金,结果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承诺,最终导致企业倒闭,资不抵债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教训是惨痛的。此外,众多被害人投资也要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不能被高额诱惑蒙蔽双眼,跟风上当,最终导致巨额财产遭受损失。

三被告人忏悔地表示,要吸取这次惨痛的教训,今后企业经营要遵纪守法、诚信经商,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秩序,并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工作,争取受害人的谅解、法律的从轻处理。


|来 源:广西法治日报

|记 者:李继远

|通讯员:龙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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