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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一天比一天热
5月10日
百色以38.1℃荣登全国高温榜首
截至5月11日16时
我区大部最高气温31~36℃
其中左右江河谷基本都在35℃以上
气温最高的百色和田东甚至快接近39℃
预计未来五天
广西大部地区闷热难耐的天气还将如影随形
尤其在右江河谷一带还会出现高温天气
2011年,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厅、安监局等6个厅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针对的是在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的各企业员工。
▲5月9日,在合浦县党江镇一间造船厂,工人们冒着酷暑建造大船。休渔季节,该县大小修造船厂业务订单大增,工人们正加班加点作业,一派繁忙。林启波 摄
《通知》规定,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达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也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通知》还对环卫一线工人进行了特别规定。环卫一线工作虽按劳动合同制度管理,但绝大多数长期在露天作业,考虑到其工作特殊性,自治区政府决定,实施高温津贴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其中。
此外,《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
点击图片可看《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全文↓↓
注意防暑降温!
来源:广西人社厅网站、广西日报、人民日报、广西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