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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广西法治日报社整体划转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

2015-10-28 广西法治日报



喜报!!!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复同意:《广西法治日报》主管主办单位由广西日报社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广西法治日报社随之整体划转。10月26日,整体划转接收座谈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广西法学会会长温卡华在座谈会结束时,亲切会见了出席仪式的广西日报社及有关方面领导,对广西日报社积极支持广西法学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寄语广西法治日报社全体员工:牢记职责使命,积极主动作为,坚持服务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莫亦翔,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日报社社长、总编辑叶乐阳,广西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娃宪出席座谈会。叶乐阳和于娃宪共同签署了《广西法治日报社划转接收协议书》,标志广西法治日报社正式移交广西法学会主管举办。


  莫亦翔在座谈会上谈了三点希望:一是坚持正确办报宗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提供舆论支撑。二是通过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办报水平。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为报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希望广西法学会认真履行主管主办单位职责,落实好党组领导责任,在各方面给予广西法治日报社最大的保障和支持。广西法治日报社要坚持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广西法学会的领导管理下,继续发扬好的工作作风,运用好办报经验,充分调动法治报业人才的队伍优势,进一步提升办报质量和效率,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叶乐阳在讲话中指出,广西法治日报社是广西日报传媒集团非常重要的子报社之一,质量资产优良、人员精干、队伍齐整,报纸坚持了正确的政治导向、舆论导向、法律导向,在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广西法治日报社继续创新,继续履行好报纸应尽的职责,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继续把报纸办得更好,把工作做得更好,取得新的发展、新的进步、新的飞跃。

  于娃宪在讲话中指出,广西法治日报社划转到广西法学会,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建设,完成好党委交给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广西法学会将依据国家法律及新闻出版法规,履行好主管主办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广西法治日报》的宣传服务作用,把报纸办得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广西日报社相关领导,广西法学会党组成员,广西法治日报社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了座谈会。


(本报记者 罗妮 通讯员 邱丽玲 图/林艺)


新征程 新动力 新作为



  在秋高气爽的时节,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广西法治日报》主管主办单位由广西日报社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广西法治日报社随之整体划转。这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4年4月,广西法治日报社(原广西政法报社)整体划转到广西日报社。11年多来,在广西日报社、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广西法治日报社的法治新闻工作者不辱使命,团结拼搏,奋勇争先,坚持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为广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报社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此时此刻,我们衷心感谢多年来给予广西法治日报社关怀与厚爱的广西日报社、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衷心感谢各级各界领导和广大读者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把这些精神财富化成继续前行的力量,为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继续奋斗!


  不论形势怎样变化、主管主办单位如何变换,广西法治日报社的职责和使命、任务和方向始终如一,新征程、新动力、新作为,我们将沿着“精准定位、差异竞争、依托政法、服务法治”颇具特色的办报之路继续前行——


  ——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坚持“政法综治的宣传阵地、法治建设的信息总汇、依法治桂的舆论窗口、公民身边的法律顾问”的办报宗旨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坚持政治家办报和“党报性质、法治特色、都市类报风格”的办报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广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政法过硬队伍建设摇旗呐喊,提供舆论支撑。


  ——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坚持发挥广西政法综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强化阵地意识,及时报道全区政法综治每个时期的重点、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话题,及时报道政法队伍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传播政法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广大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为八桂大地的平安和谐所付出的艰辛,聚集起投身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


  ——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坚持发挥法治宣传主渠道作用,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意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各级法学会履行好“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添砖加瓦。


  ——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坚持发挥法治舆论监督的主喉舌作用,高扬法治之剑,不辱监督使命,将违背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披露报端,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为实现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坚持“彰显法治的力量,提供贴心的服务”的办报理念,为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读者服务,为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干群关系服务,把报纸和所属媒体办得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当前,我区正为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努力奋斗。这样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为党的法治新闻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新的征途,我们要用责任去坚守,用激情去创新,用勇气去超越,为广西改革发展稳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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