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区域·划定调整|南岸区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调整南岸区部分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南岸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区两级专家组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现将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1.龙门浩街道
上浩社区:双宏苑A单元。
2.涂山镇
(1)黄荆坡社区:蓝光coco三期3栋、5栋。
(2)莲花村:莲花村99号、114号。
(3)新兴社区:东海星洲3栋。
3.花园路街道
(1)金山路社区:金子村179号、253号3单元。
(2)丹龙路社区:翔龙江畔10栋、12栋。
(3)金堰社区:金山花园10栋1单元,洋世达花园2区1单元。
(4)大石社区:城南花园B栋,大石桥28栋1-2单元。
(5)海峡路社区:金色家园B栋1单元。
(6)明佳园社区:明佳园24号1单元,泰达大厦。
(7)南湖社区:花园三村7栋1单元,花园五村3栋3单元,宏声新座2单元。
4.海棠溪街道
学苑社区:学府大道66号菁园5栋1单元。
二、管控措施
1.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
2.在无疫社区实行常态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渝,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到其他区县,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落实当地相应防控措施。
4.市民群众要切实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应接尽接”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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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何 丰
副总编:王 璞
主 编:高成燕
编 辑:许嘉寻
校 对:匡 婷 李冬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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