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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专项行动——小微企业融资破难行动方案



小微企业融资破难行动方案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意见(20152017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72号)和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特制定小微企业融资破难行动方案。



总体思路

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发展“普惠金融”、破解“两多两难”为目标,大力加强小微金融服务创新,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大力推动企业股改规范,加强资本市场融资,发挥上市公司带动并购作用。


基本目标

推动300家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30家企业实现融资规模超3亿元;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超5.5亿元,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主要举措

(一)继续做好小微企业资金保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在财税补贴、监管政策等方面对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适当倾斜,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的信贷保障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健全小微企业融资保障机制,深化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为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稳步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支持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等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做好第二批民营银行的筹建申报工作。推动银行机构新增社区支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科技支行等特色化、专业化的服务机构;推动农信系统、村镇银行等县域机构改革发展,支持优质小贷公司业务创新,推动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农民资金互助会稳健试点。推进小额保证保险试点扩面。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落实互联网金融有关政策。

(四)深化七大产业小微企业股改及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把七大产业小微企业作为下一阶段股改培育重点,形成分层次、分梯队的市级重点拟股改企业、拟上规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体系。加强企业股改后的培训与服务对接工作,积极引导国内PE/VC及天使投资等机构参与股改及投资入股,改善股权结构、强化法人治理。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到沪深交易所、新三板、浙江股交中心等上市或挂牌。

(五)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开展对小微企业的产业并购和整合,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市内上市公司利用好资本市场平台,积极开展有利于区域产业整合提升及缓解资金链、担保链的并购重组,推动小微企业以被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间接进入资本市场,提升自身及区域产业竞争力。

(六)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清理不合理收费,引导银行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负担,打造“免费银行”。


工作进度

推动300家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30家企业实现融资规模超3亿元;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超5.5亿元。按照每年分别挂牌100家、10家融资1亿;直接融资1.84亿的要求完成。


责任单位

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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