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12月1日实施,登记、纳税完全指南来了!

点击上方"台州市场监管"关注我们

嘿,你听说了吗

有两个好朋友在一起了

12月1日

他们就要“领证”了!


爆个照

↓↓↓↓↓

↓↓↓↓↓

↓↓↓↓↓


没错,广大的个体工商户朋友,你们有福了!在企业享受“五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后,12月1日起,全国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将实施“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开个小店将彻底告别跑了工商跑税务时代。

台州市全面推进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台州有32万多户个体工商户,这项改革和你们息息相关,马上学起来转起来!


什么叫“两证整合”?

简单点说,就是以前开个小店,先去市场监管部门办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证,跑两个窗口,提交重复材料,领两本证照。

12月1日起,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领取一个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为了确保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作按时顺利实施,11月28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视频培训会,全市行政审批科(企业登记科)负责人、业务骨干、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个体工商登记的分管所长、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会议详细解读了“两证整合”相关政策,重点介绍了操作程序,明确统一文书格式规范。会议强调自12月1日起,全市同步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

我们准备好了

12月1日,约吗?


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

2、“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什么功能?

“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3、“两证整合”的适用范围?


“两证整合”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4、“两证整合”政策的文件名称是什么?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于2016年8月29日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是这项改革的主要政策文件。

5、“两证整合”的改革目标是什么?

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6、2016年12月1日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两证整合”?

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请带好以下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还可以在变更登记同时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哦。

7、“三证合一”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换照工作,“两证整合”是否也设置换照期限?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不设置过渡期,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但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8、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部门;

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2表示个体工商户;

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

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9、换发营业执照后,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相关证明文件?


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可以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证明。

10、实行“两证整合”后,是否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资料目录?

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登记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有关表格及规范可登陆浙江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gsj.zj.gov.cn“两证整合”专栏下载,也可到全省各级登记机关窗口领取。

11、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但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接受税务管理。


12、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应该到哪个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

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发生纳税义务后,应持“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到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如在办理涉税事宜时遇到困难和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


13、新开业及领取了统一代码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涉税事宜?

新开业及领取了统一代码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其中,新开业个体户可在经营地税务机关接受纳税辅导,申请办理发票、税收优惠等相关业务。


14、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长期未到税务机关报到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处罚?

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在发生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涉税行为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一直未到税务机关报到的个体工商户,将被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列入风险管理范围。若核实已发生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将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及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15、什么是《清税证明》?实施“两证整合”后,是否所有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都应提交该证明?

《清税证明》是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已缴清税款、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可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是对已接受税务管理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之一。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16、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进行清税申报?

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已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应于申请注销登记时,完成清税申报,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17、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后,“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在多少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对开具超过30天仍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将被其主管税务机关纳入税收风险管理。


18、办理“两证整合”是否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19、办理“两证整合”需要缴回原税务登记证吗?

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无需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换照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将其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原税务登记证自动宣布失效。


全面推进“两证整合”改革 

更大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参考:金华市场监管 中国政府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