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油”也敢用?16家火锅店被查处,55人将被追究刑责!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自2016年底江苏、温州等地相继曝光知名火锅店“口水油”事件后,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即部署开展火锅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参与协作下,全市16家火锅店因涉嫌使用“地沟油”被查处关门,警方依法对5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被查处的餐饮店是:
黄岩区院桥镇幸福小区川妹火锅店
黄岩区西城街道东路村二哥老火锅店
路桥区川香楼火锅
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迈州烤鱼店
温岭市泽国镇池里村川西坝子土菜馆
温岭松门镇天竺路重庆大龙老火锅
温岭大溪镇开心火锅
温岭泽国镇满堂春火锅店
温岭泽国镇醉巴蜀火锅店
温岭市泽国镇蛙天下火锅店
温岭市城西街道下保宅前村川哥火锅店
温岭城东街道汇头王村山城印象火锅店
温岭金神火锅店
天台县赤城街道小曾烤鱼店
仙居县福应街道老渝头火锅店
台州开发区万达广场小米火锅店
1月5日20时30分,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温岭市公安局连夜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对全市53家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
温岭执法人员在对松门天竺路一家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疑似油脂过滤工具。只见在厨房一个阴暗、潮湿而又隐蔽的小角落里,并排放置着三个不锈钢桶,一个盛放着过滤用的漏盆和正在过滤的食物残渣,一个盛放着炼制“老油”所需的底料,另一个则是满满一桶已炼制好的成品“老油”。
公安民警当场对正在回收的油料滤网、油桶及三大桶成品油炼制物品进行了收缴,并将陈某、吕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松门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审讯,吕某交代,为了增重口味、降低成本,从2016年11月新店开业以来,自己便与两名厨师从食客吃剩下的火锅底料中过滤油脂,并加入花椒、辣椒等香料重新炼制成“红油”,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新油后,重新回流至餐桌,供顾客食用。
由于违法行为经常在晚上暗地偷偷进行,在专项行动前,各部门连续召开协调会议,部署非法使用“地沟油”专项执法整治,确保紧密配合。暗地摸查嫌疑店家情况,初步筛选出涉嫌名单,确定重点突击对象,确保专项行动精准收网。
1月16日夜里,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兵分四路,对火锅餐饮企业开展突击检查。检查发现2家火锅店火锅底料涉嫌非法使用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2月28日,松门派出所又抓获了利用屠宰场下脚料熬“地沟油”的犯罪嫌疑人乔某明等3人。
全市各地也相继开展排查,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违法商家。
这些重复使用的油脂被称为“口水油”,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
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
上述商家将被吊销许可证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涉案人员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共治巩固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从今年3月起,根据省食安委统一部署,我市食安委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九大类专项执法行动,并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行为列入严厉打击范围。执法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面店、麻辣烫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综合体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废弃油脂”、“口水油”等“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将火锅底料、调味料、面条汤料等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
公众如发现有疑似违法行为
可拨打12315、12345、110进行举报投诉
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
将予以奖励
最高可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