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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起,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现“零上门”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动产抵押登记的“零上门”,浙江省将于8月31日起全面启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
目前,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需要在网上填写登记表格,打印盖章后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办理。
启用新系统后,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快速完成动产抵押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真正实现动产抵押登记“零上门”。
通过系统网址访问,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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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百度”搜索“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字样,直接进入登记系统。
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申请书。
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8月31日起,浙江省原有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填录系统中新增动产抵押登记功能将关闭,所有新增动产抵押登记须通过新系统办理。但8月31日之前设立的动产抵押登记涉及变更、注销等仍然通过老系统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是《物权法》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不仅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债务的实现,更有利于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盘活动产、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难题。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企业拓宽动产抵押范围和抵押方式,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产,助力企业增强发展动力。2017年,全市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58件,为企业累计融资4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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