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梳理了《电子商务法》的17条义务与责任,@电商老板们 请查收
价格欺诈、虚假宣传
使用绝对化和功能性用语
标识违规、质量不合格
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条款
……
有关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举报投诉
以上述问题较为集中
2018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12315互联网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32777件。其中,涉及到网络消费投诉32293件,占投诉总量的98.5%。网络消费投诉主要涉及的商品为汽车用品、鞋类箱包、眼镜、塑料制品、日用品及小型电器等;受理举报1714件,举报内容主要涉及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在广告宣传或商品标示使用绝对化用语。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法》的宣贯和落实,有效规范电商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自律意识,营造放心网络环境,努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台州”行动,近日,我市黄岩区、路桥区等地市场监管局开展对电商、微商的约谈和培训。
路桥区
路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消消保委,在路桥电商产业园商商学院召开电商企业约谈暨《电子商务法》专题培训会。150名电商企业主、电商园区企业主等参加会议,并与86名2018年被投诉举报较多的电商企业主签订约谈承诺书 。
要求电商经营者做到:
☑积极登记,持照合法经营;
☑配套服务,提升售后保障;
☑索证索票,保证产品品质;
☑规范经营,杜绝虚假宣传;
☑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
约谈结束后,会议特邀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电商平台格式条款审查小组成员麻策律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专题讲座。
黄岩区
1月17日下午,黄岩局联合黄岩微商协会,组织召开微商座谈会,学习贯彻《电子商务法》,暨规范经营倡议书发布会,黄岩从事微商的企业代表或个人参加座谈会学习。
座谈会开展了《电子商务法》培训微商专场,网监办从涉及微商有关方便的内容解读了《电子商务法》,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定义、微商的市场准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公示义务、常见违法行为等等。微商代表学习后表示受益匪浅,进一步领会了电商法的精神,并提出了在微商经营活动中遇到登记、公示、经营地址等相关疑问进行交流。
座谈会上,黄岩微商协会发布了《微商规范经营倡议书》,向黄岩的微商经营者发出倡议,认真学习贯彻电商法,严格依法经营,共同营造微商领域健康良好的经营氛围。
《微商规范经营倡议书》
各位微商经营者:
近年来,微商这一新兴行业随着我国电商产业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发展,规范我们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电子商务法》也应运而生,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们也应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严格依法经营。在此,我们向广大从事微商经营的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三、不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依法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五、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六、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发布违法广告;
七、严把商品质量关,自觉抵制利用网络进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等违法行为;
八、树立诚信理念,共同营造微商领域诚信氛围,为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黄岩区微商协会
2019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