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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力,台州32家零售药店停业整顿!





疫情防控不力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台州市场监管系统根据省防控办《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全省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升级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严”字当头,加强监督检查


“明查+体验式暗访”,市、县、所三级联动,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278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512家次,责令整改103家药店,形成高压态势。加大督查暗访力度,采取“体验式”等有效暗访形式,及时发现零售药店防疫漏洞。该局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零售药店坚持“亮码+测温+戴口罩”、购药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进行暗访。


“整顿+立案”,对于发现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停业整顿,并将药店疫情防控情况纳入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考核,涉嫌违法的及时立案查处。7月以来,全市共有32家零售药店因疫情防控不力进行停业整顿2-7天,要求其提出有效改进举措,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营业,立案查处1家,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停业整顿零售药店名单






“快”字为先,压实主体责任


全市相继召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全面部署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申零售药店各项疫情监测和防控要求,通报典型案例,下发告知书,指导企业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防”字为要,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钉钉工作群、微信交流群、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零售药店宣传、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提高药店从业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在零售药店张贴标语、横幅,向群众宣传戴好口罩、测体温、实名登记、发热就医等注意事项。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暂停销售退烧药。自2021年8月5日中午12点整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类药品(包括互联网销售)。


  二、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零售药店发现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且不得销售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建立报告台账。同时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三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其他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及时录入全省零售药店疫情警戒监测系统。


  三、做好自身防疫工作。零售药店要切实做好自身防疫工作,落实进店人员测温、查看健康码、14天行程码、疫苗接种信息核验、佩戴口罩,以及场地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措施。





台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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