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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紧盯问题落实 突出整治成效

2021年4月24日至25日,施甸县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关于“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文昌街M33县道沿线几家采石厂的车辆运输扬尘和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由红公路(由旺镇至大秧田段)一家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并将采石场废渣倾倒至施甸河,致使河水浑浊”的2件信访举报问题已取得明显整治效果。
拆除前
施甸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28日—4月29日,县自然资源局、由旺镇党委政府按照《施甸县由旺镇有关砂石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快速对由旺镇石岩子石场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已全部拆除现场加工设备1套、2间工具安装房,对现场道路进行封堵,并封存违法开采砂石0.65万m³。同时,设立安全警示牌,加强道路防护措施,并对砂石料点进行全面覆盖,加强扬尘防护措施。目前,县直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及查处。
拆除后
施甸县委、政府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抓实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的排查检查工作力度,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隐患抓紧治理,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开展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整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保障施甸县生态环境安全,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文图:施甸县迎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来源:水墨施甸


编辑:姜永华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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