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韧:好记者到事实为止(2020修订版)
编者按:2000年,《程序员》杂志创刊,刘韧在亚运村CSDN办公室,给第一批编辑做培训。2013年4月2日,刘韧再次来到CSDN,讲怎样在思想上做个好记者。2020年4月,本文经朱芳文在杭州整理修订发布。
演讲篇
改变一个人的想法,特别难。有的人会因为某些变故而有所改变,但大部分人是不变的,二十岁见他是那样,三十岁见他是那样,等他老了还是老样子。中国人总说这种人好,这种人本分。
1、真理在手的样子真让人烦
我在30岁左右,非常想写一本书,《中国信息产业史》,那时我认为自己有能力去写,但一直没动手。不是没时间,不是没兴趣,而是没信心超越自己以前写的东西。于是搁置,我去读书,申请奖学金去北大读经济,然后又去读哲学、读历史,读了好多人写的书,收获不大。直到有一天,读过一些英国人写的书,才感觉我的想法,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我的思想体系,或者说从小到大在学校学的那个思想体系,都是马克思那一套,与亚里士多德一脉相承,喜欢追求本质的东西,以及事物的本质。大家爱问,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个东西是什么等等。
作为记者,我们会问,这件事是什么,我们要还原本质。记者若沿着这个想法一直往前走,将走进死胡同。记者没能力追求本质,哲学家没有这个能力,历史学家也没这个能力,人类都没有这个能力。
罗素说,“我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我只知道那个杯子可以喝水,但我不知道杯子是什么。”我们学物理,物理也不告诉你那个球是什么,它告诉你,球能从那个地方移动到那个地方,但那个东西本质是什么?不知道。
当你不再追求事物本质的时候,记者就好当了!
追求本质的时候,你总会有一个预定的假设,说这个东西是什么,和他人争论,这个东西不是他说的那样的,是这样子的。然后你会很义愤,说人家说的都不对,只有你说的对。你反复证明,你掌握了一个真理,而且你在内心中也假设你掌握了这个真理,你就满世界去找一些材料来证明你,这是一个最糟糕、自欺欺人的逻辑。你已经想好了那个东西是什么,找材料就非常容易了。当遇到相反的、不支持你观点、甚至反对你观点的材料,你都看不见,起码从心理上会看不见。人的记忆非常不可靠,我们只会记住对自身有利的事,不利的事都忘了,而且是真忘了,不是假装忘了。比如我们历史上发生过的无数悲剧,无论远近,大家都忘了,甚至像从没发生过,就像《1942》电影里描述得那样。当事实和你的观点不一致的时候,你会看不见,或者看见了没记住,或者你当时记住,后来忘了。对记者来说,这点最很可怕!
上世纪80年代上大学,我们读法国作家让·保罗·萨特,但是萨特的书太难读了,不知道他在讲什么。直到我读过英国人的书,再去读萨特《存在与虚无》,才知道他讲“存在很重要”,存在是先于本质的。我们很容易说这个人是好人,那个人是坏人,给他们贴上一个标签。其实那个人是在变化的,那个人会做出非常多和你贴给他的那些标签不一致的事。你自己是什么,你都说不清,更何况说别人,你不可能说清楚。
所以,记者不能有太大的野心,说去定义一件事,或去揭露它的本质。做不到,自欺欺人。做记者,到见闻为止,便是本分。你看到什么,写出来就行了,别去追求它背后的意思。因为,那个意思可能都是假设,是你赋予它的,它可能有那个意思,也可能没那个意思,你无法确定。而假设,是评论员该干的事。
记者技巧很重要,技巧马上可以用,立竿见影。找个好师傅,学技巧很容易。但是,读一些基础的哲学和历史,才会让你得到真正的提高。我读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训练我思考问题和做事情的方式。我读罗素,《西方哲学史》帮西方文明做了一个总结。英美哲学体系,很重视可操作性,重视拆分,重视过程。
比如辛普森杀妻案。90%以上的人都认为,辛普森是杀妻凶手。但在英美的法系里,不追求本质的证据,海洋法系认为人的智力没办法知道那个证据,他们只听从陪审团的判定,陪审团认为他没杀,那他就没杀,至于他到底杀没杀,在今天已经有科学的手段,能够证明他杀还是没杀?但是英美的法系又有一个规定,以同样一个罪名不能审别人两次,已经审过了,所以辛普森案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不正义,可以逍遥法外。英美的司法部门核实辛普森有没有罪,要用他的邻居,而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者中国人所说的道德模范来判断辛普森到底杀没杀老婆,要找辛普森周围的人,最普通的人,一个老头、老太太,要用他的判断来决定辛普森有没有杀他老婆。在那一刻,这些人不能受媒体的影响,要把他们隔离,也不能跟外界联系,然后他们共同做个决定说,他杀没杀老婆,在那一刻举手表决,如果认为没杀,就是没杀,从此以后不会为这件事再找他麻烦。
为什么在这样一个杀人案,这么重大的一件事情上,都不追求本质,都不追求本原是什么。因为他们认为人的智力达不到,没那能力。他们在审杀人案这么关键的一件事情上都不追求这个,你可以想象一个记者怎么能说,我能找到那件事情真正的原因,骗谁呢?我觉得除了说大话,没有任何的理由,一个记者吹牛说,我调查清楚了。我觉得那是骗人的,不可能。说明那件事情的本源是什么,很难。你只能说我从一个侧面,拿一个手电筒照了一下,从这个侧面,拿手电筒照了一下是这个样子。你不要欺骗大家说发现了本质、那件事情就是那样子的,我觉得这是胡扯。
辛普森案的基本逻辑是,认为人的智力没那么高,所以他们不追求那个,他们的法都是案例,没有成文的说你违反了那一条就怎么样,没有。都是说这个新的案子和老的案子差不多,那就依照那个案例往下判,没有那么多,所以你看他们最重要的法案都是修正案,比如宪法第二修正案是人民可以有枪。比如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是关于议论自由的,他全都是修正案,他认为哪有那么多成文的法,都是遇到问题了,改一改。
作为一个记者,写文章的时候,不要那么斩钉截铁,说你掌握了本质,反复证明真理在你手中。如果有这种想法,其实是非常坏的,让你行文的时候,自觉不自觉的去教育别人,去告诉别人怎么样。这样不好。
我做记者时,参加一次培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一位老播音员,给我讲了一个实际发生的事:一个农民辛辛苦苦卖了很多粮食,买回一只收音机,听了两天,就把收音机给砸了。为什么?他说我不能花钱买个爹。意思是他那个收音机,每天告诉他、教训他。可能那个老农年龄很大了,终于不用听他爹的话了,又买个爹,你说多烦人,每天告诉你这个事情是什么,那个事情是什么,还不够烦的呢!
总之,记者就是跑腿的,人家没工夫去看,你帮他去看看,打听一下,发生了什么事,然后到此为止。
2、是媒体有问题,不是你有问题
就像今天,我在这里给大家上课,其实就是一种评论。我向大家传递一些信息,并没说我说的一定对。我只是从个人角度,向大家传递一些信息,你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形成自己各自得想法。我告诉你们一个观点,你不一定非要信我这个观点。但我希望我传达的信息,对你有用。
评论是一种题材,是手段,不是目的,不需要说服别人。说服别人的是宣传、是标语。“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多种树少生娃”,那不是评论,那都是标语。“三个代表”以及街上贴的都是标语,标语和评论是两回事情。
记者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首先,记者掌握不了真理,也没有这个能力。谁要告诉你,他掌握了真理,他就是在骗你。有些很不错的记者,也会犯这个致命的错误。他们看似了解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于是大慈大悲的告诉你,未来的路该怎么走,这是又多了一个“爹”。我根本不买报纸,也不买杂志,都不看,没办法看,谁看谁生气。中央电视台、环球时报,都没办法看。
比如昨天(4月1日)央视讲苹果道歉,那个评论员一把年纪了,说苹果不自爱,我们中国企业什么什么。我觉得这人满嘴胡说八道,挺可笑,挺无耻。得承认,如果受马克思影响太多,多多少少都会这样,多多少少会认为自己看到了本质。这个认知很麻烦。其实谁也看不到本质。法官为了断案都看不到本质,而且也不追求这个东西,为什么记者要追求本质呢?
我们都喜欢看电影。电影只负责讲故事,有没有道理,有什么道理,都是观众自己领悟的。电影不会放完一段,就跳出来跟你讲,这一段是这个意思......电影不那样干,所以大家爱看电影。
我们的媒体也有特殊的地方,都是党的喉舌,整天都充斥这种内容,难免不自觉地认为这就是对的。有部电影叫《杀生》,四川话版,挺好玩儿的,主角是个特调皮的人,领导没办法治他,就让全社会觉得他有病,他最后死了。当你和所有人都不一样的时候,其实你会很害怕、很恐惧的,会问自己,难道是我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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