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新出炉,永川家长关心的都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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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7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最新出炉!
永川家里有要读书的都看看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将在3月31日出台
2017年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 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 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 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
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重庆市教委要求要加强“阳光招生”,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重庆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决执行“六不准”:
●不准提前招生、
●不准擅自跨范围招生、
●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
●不准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不准择校乱收费,
●不准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通知》显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学籍确需在区县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在区县间学校调取的,必须经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于4月1日开始报名,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
2017年3月31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开辟义务教育招生专栏,公布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5月10日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从2017年6月20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始报名审核并公示。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信息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编辑:生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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