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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时代下的子女抚养权

2017-10-24 永川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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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我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来,我国的离婚率却持续走高。民政部发布《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的有1142.8万对, 2016年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15.8万对,比上年增长8.3%。2007-2016年十年时间,中国离婚人数累计达3062.8万对,累计增长率为98.1%。

2007-2016年中国离婚人数情况走势图


很多人都曾因为离婚而受到不少的伤害,一个家庭的破碎,最无辜的受害者便是孩子。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


1如何争取对子女的抚养权?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由此可见,夫妻离婚时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房生活,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双方自愿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达成的子女抚养协议,但若依协议会对子女正常生活产生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离婚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


(二)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判决。



若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3探望子女的权利如何实现?


很多夫妻在离婚后,双方反目成仇,有些人以不要抚养费为条件,提出与另一方永久断绝关系,割断孩子与另一方的联系。事实上,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离婚而受到限制。



艺人贾静雯曾经和前夫离婚时,夫家不肯让贾静雯见女儿梧桐妹,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而上法庭,当年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贾静雯在媒体面前声泪俱下,好在最终她赢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同样是艺人的黄奕与前夫黄毅清的婚变事件的狗血程度也令人咂舌,从离婚至今已经三年有余,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依然隔三差五的撕逼,黄奕清时不时就在微博“上演手撕前妻”的好戏。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该如何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呢?



首先,离婚时双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行使探望权,这样既可以避免抚养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其次,抚养方拒不配合非抚养方行使探望权的,非抚养方可以提出探望权之诉。但探望权一定要本着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行使,对于十周岁以上有一定辨别能力的子女,如果子女愿意探望,不应阻止探望;如果子女不愿意探望,也不宜强制探望。


最后,《婚姻法》没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望权,但是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探望权的事情还是不少的。笔者认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应该从父母的探望权行使中得以行使,即祖父母、外祖父母随同非抚养方的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时一起探望,不宜单独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提起探望权之诉。


律师提示: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社会生活、价值观念等方方面面的变化,婚姻关系赖以稳定存续的基础条件不断受到出轨、家暴、性格不合、婆媳不睦、一方有不良嗜好、房产争议等的冲击,加之互联网时代下发达的通讯交友平台以及越来越高的人口流动率,造成了近几年中国离婚持续走高这一不争的事实。但,凡事都需要经营,婚姻生活也不例外,曾经热恋时的海誓山盟、真心付出,在婚后也应花更大的精力与耐心去维系夫妻感情,为子女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家庭成长环境。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为了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律师建议您在离婚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要让孩子美好的童年在父母离婚的阴影下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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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复:


1. 当时是如何付购房款的?如果是现金支付,则要收集当时的交款凭证;如果是你银行卡转账支付,可以到银行去调取交易流水。然后和对方协商房屋过户事宜,对方同意过户则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拿回房子。如果对方拒绝,则可凭借以上证据聘请专业律师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购房款是全款还是按揭?如果是全款购房,则先和对方协商,对方愿意过户给你就没问题。对方不愿意的话,你只能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相当于从法律上看你是借钱给他买房,对方拒绝返还购房款则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要变更房屋产权人则有两种方法:(1)你符合贷款条件的话,到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把房子和贷款均转到你的名下。(2)自己拿钱或借钱把贷款还上,然后到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然后办理变更登记。(3)如果你不符合按揭条件也无法全额支付房款,那么只能联系中介机构,把房子卖掉,拿回你当时出资的购房款。


本栏目律师:

重庆新源律师事务所 王婷律师

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 张世梅律师

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 王丹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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