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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动作!明天起,永川这些人要遭!

2018-03-25 永川生活网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人行道占道停车管理。明天(3月26日)起,永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开始联合执法,对城区人行道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永川城区人行道违法占道停车集中整治

联合执法行动动员会


整治时间:

2018年3月26日--5月26日


整治区域:

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以及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辖区的城市道路两侧,以行人通行功能为主的道路(即“人行道”),区城市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划了临时停车位的区域除外。



如何停车会被处罚?

1.机动车未停放到划定的停车泊位内;

2.机动车未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放;

3.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绿地、消防通道;

4.机动车停放妨碍消防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



处罚额度:

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五)项规定,对违反第二十一条(二)项、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程序:

1.现场联合执法组发现违停车辆后,由城管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固定证据,对违停车辆开具《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违法停车记录告知单》。

2.对占用盲道的车辆由公安部门负责拖移;在城管执法人员开具违停告知书后,公安部门同时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车主相关信息,由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用电话或短信通知违停车辆,及时告知车主车辆的违停时间、地点及违停处理地点。

3.车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老高速路口汇龙大道1号附1号接受处罚。



划重点!

如果有不接受处罚、未履行处罚决定书的车主,将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个人和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每座城市都有它的规则

请广大车主严格遵守

让我们的大永川更加美好

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身边车主!

信息来源:永川城市管理 | 编辑:生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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