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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男子坠楼自杀砸死的17岁女生,是家中失独再生女
一人自杀,却夺走了三条性命……12月24日晚,有网友爆料一名男子在重庆沙坪坝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坠楼砸倒两名过路行人。
坠楼者为自杀
砸中的2名路人也身亡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称,12月24日20时20分许,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砸到两名行人。附近巡逻民警迅速开展处置,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现场勘察、查看视频监控、调查走访,初步查明系暂住该高层公寓楼的李某(男,31岁,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排除刑事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砸中的2名路人为高三学生
其中一名为家中失独再生女
据红星新闻报道,不幸被砸到的2名路人名叫张某、霍某,张某今年17岁,系綦江中学高三学生,霍某今年15岁,系三江中学的学生。两人正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艺术专业考试。
坠楼男子是否需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遗产不足以承担赔偿金
可否让坠楼者家属进行赔偿呢?
男子跳楼自杀砸死祖孙俩
法院判赔150余万
2013年9月26日,汕头一名男子谢某在陈店镇沟湖村某公寓楼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以为有人要抓捕他,于是逃至附近一楼房六楼的天台处藏匿。随后从天台跳下,谢某坠落后,砸中骑自行车路过楼下的陈某,导致陈某抢救无效死亡。
潮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因吸食毒品怀疑有人要抓捕他而从楼房顶跳下,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谢某自愿认罪,以及案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7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酌情对被告人谢某予以从轻处罚,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网友评论
有不少网友
对两个无辜的高三孩子感到痛惜
本期编辑 | 胡俊涛
本期审核 | 赵雅佳
本文来源于上观新闻(ID:shobserver)、正义网、@平安重庆、红星新闻、封面新闻、新京报紧急呼叫、新闻晨报(ID:shxw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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