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是否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应来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10时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同志介绍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是否将作调整?有公众呼吁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有人表示应“恶意补足年龄”,请问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回应?
臧铁伟: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8月份记者会,也有记者朋友提出过类似问题。对这一问题,大家的共识是应当管起来,既是矫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正当诉求和利益的需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关进监狱,还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矫治的特点去完善收容教养制度等,大家还有不同的认识和侧重点。总体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经会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臧铁伟在12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收到主要意见包括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即将提请10月1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吸收这方面的意见,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以及特殊职责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作出修改完善。
刑法拟对奸淫幼女等犯罪规定
进行修改完善
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收到主要意见包括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即将提请10月1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吸收这方面的意见,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以及特殊职责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作出修改完善。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
正抓紧进行
对于制止餐饮浪费立法工作进展和浪费标准界定、法律具体实施等问题,臧铁伟表示,目前,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正抓紧进行,对于浪费标准、法律执行等具体问题,立法工作专班都在认真研究中。
立法工作机构将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把相关规范制定完善好,并推动相关法律尽快出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
臧铁伟介绍,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提请审议。
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入融合,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更为广泛。虽然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在现实生活中,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臧铁伟介绍,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将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保障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
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 辑 | 张 琪
校 审 | 胡俊涛
值班编委 | 张心雨
来 源 | 瞭望智库、央视新闻、共青团中央、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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