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儿童福利司6月10日答复了网民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一些疑问,明确表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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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事项不在征集、受理范围: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学术理论;重复提出、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的事项;不属于我省管辖的事项等。
编 辑 | 罗 露(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审 核 | 王俊文
值班编委 | 代恒业
来 源 | 青春湖北综合整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新华日报、江苏警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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