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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公开招聘1550名以上工作人员,事业编岗位!户籍不限,民族不限!快啭给身边需要的人...

2018-04-24 新疆人事考试网


新疆昌吉市公安招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500人


经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50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间出生),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间出生);

3、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

4、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曾在昌吉市公安局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起,额满为止(早上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4、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5、报名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昌吉市绿洲南路二水对面原农机校。乘坐45路、42路、7路终点站可到达)。

6、资格审查: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初审人员。


(二)政审

报名后,所有报名人员由昌吉市公安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2、面试方式:面谈。

3、面试使用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1、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1000米)、立定跳远、折返跑、俯卧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五)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此次招聘后续环节。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六)公示

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工资待遇每月8290元(按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基础工资、维稳津贴、伙食补贴、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年终奖金。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扫描关注“昌吉警苑”微信号,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进行通知。

咨询电话:0994-2506246;

附件:

1.2018年昌吉市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点击)


昌吉市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玛纳斯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7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玛纳斯县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70名玛纳斯县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数量


此次招录共570名(男性468名,女性102名)。其中城区便民警务站招录446名(男性358名、女性88名);乡镇便民警务站招录116名(其中男性102名、女性14名);公安检查站招录8名(男性8名)。


(二)报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男性40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30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1月至1988年12月31日);

2、男性限初中及以上学历,女性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和族别不限;

4、少数民族必须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5、能够熟练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现场报名

初审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28日;

赴外地招聘的以实际招聘时间为准;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面试: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四)体能测试: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五)体检: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六)考察: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七)公示:2018年4月30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考录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8年4月19日,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2018年4月19日至4月28日)

1、2018年4月19日-4月28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按照简章要求报名参加。

包家店镇、乐土驿镇、兰州湾镇、凉州户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清水河乡、旱卡子滩乡、塔西河乡、试验站、平原林场11个乡镇(场、站)警务站人员招聘报名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在乡镇政府组织办报名。其余人员在玛纳斯县公安局一楼“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填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赴外地进行公开招聘的,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人员及时到位。


(三)组织笔试(2018年4月29日)

1、2018年4月29日,报名人员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3、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合格或者不合格)。


(四)组织面试(2018年4月29日)

1、2018年4月29日前,县招聘办完成面试筹备工作,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组织、纪检、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使用汉语命题、汉语答题,面试题本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组由3人组成,其中:组织、纪检、公安部门各1名(根据面试实际安排)。

3、考官及工作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

4、2018年4月29日,考生持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编号隐名,面试区域封闭,县纪检监督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抽签。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招聘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

3.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2018年4月29日将体能测试结果报县招聘办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录人员均为玛纳斯县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警衔工资、绩效工资,享受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奖,每月按照工作岗位、学历、警衔工资及绩效考核应发工资5887元至8398元不等。


(三)其他待遇。

1、录用人员可享受统建房政策,并提供免费公寓宿舍,每月补助660元伙食费。

2、享受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

3、招录人员的配偶及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玛纳斯县各类岗位招聘,优先录用。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享受玛纳斯县“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政策。

五、招聘事宜


(一)报名电话:

0994-6629600,18196107907,13039423902,(玛纳斯县公安局“警辅办”)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城区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人员在玛纳斯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包家店镇、乐土驿镇、兰州湾镇、凉州户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清水河乡、旱卡子滩乡、塔西河乡、试验站、平原林场11个乡镇(场、站)警务站人员在所在乡镇组织办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3、学历证书原件;

4、一寸免冠照片3张。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




新疆昌吉市北京路派出所招聘警务人员100名!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100名,其中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间出生)。可放宽至38岁以下。

3、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4、男性户籍不限;女性要求为昌吉州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限女性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昌吉市北京路街道地质村社区。

  (二)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北京南路派出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北京南路派出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三)待遇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工资待遇每月8290元(按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基础工资、维稳津贴、伙食补贴、绩效奖、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18690896627  /  09942  368677

         昌吉市北京南路派出所地质村警务室

 





昌吉市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300名人员


为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回应各族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经阜康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阜康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其中:汉族应聘者户籍在疆外的,须有阜康市公安局在职民辅警介绍方可报名,三人以上集体报名的不受此限制;少数民族应聘者须有昌吉州域内户籍;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在阜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辞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5、道德败坏、被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或曾被治安处罚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的;

7、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过程中

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5月17日

(2)报名地点: 阜康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反恐训练基地)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复转退伍军人需携带服兵役证件原件、复印件;持有A2及以上驾驶执照的应聘者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初审确认后,填写《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如提供情况不实,后果自负。报名人员的年龄界定,均以2018年4月16日为准进行推算。

(4)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

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及格(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500米跑,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2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体能测试有一项为零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2项平均分×50%,按照排名先后,进入体检。

6、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换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不受1:1比例限制,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在当地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同时阜康市公安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尿检。

7、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进入考察、考核。政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工作由当地公安局协助实施。

8、签订劳动合同

经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四、受聘人员管理

1、受聘人员与阜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

2、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3、受聘人员系编外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不占编制。

4、受聘人员在合同期限内,月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补助、值班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1372元,岗位补助1600元,值班补助费1050元,伙食补助费600元,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1135元,绩效考核奖300元,合计6057元。

5、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提供食、宿(集体宿舍),为受聘人员购买被装与警用服装。

6、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咨询电话:阜康市公安局政工科

0994-3297611、0994-3297610       


 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6日



昌吉市建国路派出所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经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建国路派出所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100名,其中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间出生)。

3、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4、男性户籍不限;女性要求为昌吉州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曾在昌吉市公安局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限女性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各社区、各村(详细见附件)

  

 (二)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建国路派出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建国路派出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三)待遇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工资待遇每月8290元(按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基础工资、维稳津贴、伙食补贴、绩效奖、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建国路派出所:贺晓龙(指导员):13709949789  

办公室:0994-2515248

建国路街道劳保所   办公室:0994-2511355


建国路街道各社区、村报名点 

1、南五工一村:联系电话: 2721976    联系人:吾拉孜曼

  2、南五工一村:联系电话: 2566158     联系人: 孙殿成

  3、小三四工一村:联系电话: 2509873   联系人:吕新华

  4、小三四工二村:联系电话:  2508634    联系人: 贾雯

  5、中沟一村:联系电话:  2715055      

  6、中沟二村:联系电话:2713030        联系人:郑有发

  7、八工一村:联系电话: 18166260593   联系人:张俊刚

  8、六工庙村:联系电话:2261533       联系人:于飞

  9、锦绣社区:联系电话:2598135       联系人:张潇镭

  10、和畅园社区:联系电话:2290883    联系人:赵薇

  11、水林社区:联系电话:8160816      联系人:杨金秀

  12、星光社区:联系电话:2211969      联系人:王秀英

  13、电力社区:联系电话:2289191     联系人:薛俊龙

  14、明苑社区:联系电话:2352328      联系人:杨冰玉

  15、晶彩城社区:联系电话:8160128   联系人:蔡志国

  16、丽景社区:联系电话:2509668      联系人:郑杰

  17、嘉顺社区:联系电话:2509668      联系人:马强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的办事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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