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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语新知|法学硕士研究生如何处理这三对关系?

中国研究生 中国研究生 2021-01-06

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以教学和科研为导向,侧重理论研究和学术创造,旨在培养高层次学术人才。但从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去向看,多数进入实务部门从事相关工作,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本文对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几对重要关系进行梳理,以期对研究生的学习或相关工作有所裨益。



课程学习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法科学生从事法律工作的通行证。的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通过了不一定就能顺利就业,但没有通过法考是很难就业的。法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处理它与其他重要事项的关系时,学生们总会有些疑虑和徘徊。从就读研究生的前站就开始纠结,是只准备考研还是一边准备法考一边准备考研,这是大家在决定考研后经常会咨询的问题。时间上看,法考是在 9 月份进行,研究生入学考试则是在 12 月底或 1 月初,中间间隔 3 个月的时间。根据对南开大学的统计,进入复试的应届考生中一般有将近 50% 已在当年通过了法考,没有参加过法考的一般不超过15%。可见法考没有想象的那样难考。当然,具体如何安排还要考虑考生自身的情况以及报考学校等因素。


南开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中有 50% 甚至更多需要在读研期间通过法考,多数同学已无路可退,压力可见一斑。有的学生五六月份便开始心无旁骛地准备法考,上课常常是“重在参与”,这样的同学虽然极少,却在事实上给大家制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通过法考是面向职业的准备,但恐怕没有一种职业是能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的,总会是千头万绪。单位时间内做好两件、三件甚至更多事情是一种新的人生阶段的常态,从课程学习与法考的关系开始适应吧。



自主学习与导师引导的关系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用这句话来形容研究生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十分贴切。法学硕士研究生不仅应具备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应该练就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知识、功底、能力从何而来?自身的努力不用说,但很多同学对导师的重要性却没有足够的重视。


导师不仅负责论文的指导,还包括对日常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指导。一位好的研究生导师还往往是学生人生的导师。有的同学选导师看重导师的头衔、名气等因素,事实上这样并不科学,选导师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有的导师名气大、学术影响力强,但指导学生的时间就会相对紧张,因此,更适合自主学习能力强、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同学;有的导师教学严谨,对学生要求十分严苛,很多同学对这类导师往往敬而远之,实际上做这类导师的学生也是幸运的,尤其那些考研成功后就躺在功劳簿上呼呼大睡的同学,正需要这种强烈的外力去推动;有的导师自由随性,往往能在不经意间给学生写作的灵感,即使胆子再小的同学与这样的导师在一起也不会紧张,亦师亦友,收获满满。可见选导师一定要慎重,要考虑自身和备选导师的情况。此外,导师的科研方向、导师在实务与学术间的偏好等都是要斟酌的因素。



学业与就业的关系


时常会听到有法学硕士研究生说:“我准备毕业后去法院工作或去做律师,希望导师能够根据我的规划调整培养方式,对我论文的要求不要那么高。”不得不承认,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反映了目前学术类法学研究生培养中的一个困境。


学术型研究生和实务型研究生的分类目标在现实培养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落实。首先,法学硕士研究生(即学术型研究生)中毕业后从事学术研究的为少数,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每年毕业的法学硕士攻读博士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比例不超过8%,也就是说超过90% 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会从事实务工作。其次,理论上讲学术和实务是矛盾统一的,但就某一位指导教师的能力来讲,这两种能力是有所侧重的,甚至体现出一定程度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往往体现为学术能力强,但实务能力弱。因此无论从学生的职业追求还是高校的培养条件上讲,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和就业之间天然存在着某种矛盾。


“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对每一位学生来讲只能更多关照现实,现实便是要实习、要锻造能力,掌握基本技能的学生当然更容易受到招聘单位的青睐,工作之后也能更快上手。但相当多的高校老师对研究生实习持某种负面甚至反对的态度,说起来还是在理论培养和现实目标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自然少不了一番“甜言蜜语”。


是不是只有立志要攻读博士、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学生才有必要认真地撰写学位论文,绝大多数同学轻松了事即可?这个问题,意见分歧要小得多。论文撰写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严谨的流程、扎实的写作和踏实的态度,绝非仅仅研究内容本身,在这过程中形成的良好习惯往往能受益终生。实践的经验也是如此,近些年笔者单位毕业的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成绩优秀的,就业去向也往往上乘,学位论文既是能力的磨炼也是实力的体现,实在不可小觑。


除以上谈到的,研究生阶段要处理好的关系还有很多,包括专业内的学习与专业外的拓展、读书与写作、兴趣与任务等等,但处理好职业目标与当前学习规划的关系尤为重要。有本书《人生设计在童年》,书中讲述一个道理——孩子的父母应该在他童年起就为他设立职业的目标并为此进行积淀。当然人生不是设计出来的,有着种种偶然。但笔者见过太多即将毕业的研究生还没有想好去读博士还是去工作、去考公务员还是做律师,踌躇、疑惑着这些本不该是毕业时才考虑的问题,可见规划和准备是多么重要,没有立身之本何来奉献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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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6


文章刊于杂志6月号

作者:李炳通(南开大学)

编辑:马亚男

责编:雅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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