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期刊】《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6期

2017-12-11 法学学术前沿



《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6期

目录与摘要


来源:转载自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公众号




 高端论坛 



司法法治视野下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的几点思考 


刘季幸  解放军军事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陪审团审判——过去与现在


[ 英 ] 希瑟·哈利特  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刑事 审判庭副庭长



 专题策划: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高级人民法院职能的调整与优化 ——基于司法行政管理的功能定位  


邓志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徐远太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陆银清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内容摘要 高级法院履行人财物管理的司法行政职能,在历史变迁过程中出现了分与合的多重轮回,功能也在不断扩充。然而,高级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功能在实际运行中,却出现了对党政机关的过于依赖,与下级法院形成了利益同盟,省院统管后可能出现三级法院的利益分化、更加“行政化”,破坏审级独立,同时还需面临高级法院人员冗杂与行政机构的暴增问题。域外三种司法管理模式的经验表明,司法自治型法院管理“混合”模式在省级统管后能较好地保障审判独立。在坚持党管干部、尊重司法规律等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各省所在辖区的不同情况,在省级人大下设立多个司法区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各区的人财物讨论与决定,同时保障人员构成来源的多样性和公开性,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不同部门执行等,才能实现司法行政保障审判独立运行的功能。 


关键词 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管理    功能定位



偏离与回归:审判中心视角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路径研究 ——以诉讼时间轴与内部权力的四元划分为基础  


叶爱英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党组书记

张奇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内设机构设置受行政体制影响,具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独立。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法院内设机构也不断扩张,却没有突出以服务审判为中心,急需进行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定了政策导向,明确要求完善司法管理体制与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指出推动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工作要求,推进扁平化管理,逐步建立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模式。本文深入分析Z省L市各法院内设机构基本状况、原因以及现实危害,在吸取北京、珠海、 深圳等试点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不同模式的成功经验上,以诉讼时间轴与内部权力的四元划分为理论基础,提出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突出法官主体地位,采用“中心模式”的内设机构设置模式。 


关键词 偏离 审判中心 内设机构改革 诉讼时间轴 四元划分



回归审判独立的理性界址:现行法院内设机构运行的问题与思考 ——以 C 市两级法院为样本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内容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先后经历了三大审判条线、执行工作分立并行的大调整时期和专业化审判部门职能增设的细化独立时期,相应地,综合部门也经历了大规模的职能增设和职能调整阶段。发展至近几年,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已进入“相对稳定、局部调整”的状态,而在诉讼大爆炸的背景下,“案多人少”的问题仍然考验着法院司法职能的有效发挥。本文将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审级差异、事务分工、权力运行”三个角度出发,对现行法院内设机构问题进行逻辑化、类型化研究,回应发展情境下法院内设机构的综合性特征、历史性特征,具体分析法院内设机构设置、分工、运行等方面问题的成因,为下一步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 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法院职能整合    法院内设机构设置



合议制改革 ——审判组织模式 “扁平化”设计探析


李春刚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 合议制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审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具体运用。中国现行立法对合议制规定过于粗略,也没有在理论上对合议制进行探讨和分析,司法实践中,合议制本身应有的功能没有得以发挥,客观地反映出中国司法行政化的主要矛盾和基本问题。本文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通过对现行合议制改革中既有模式的调研、分析和思考,从根源性问题着眼,明确提出合议制改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而从审判组织模式、权力配置模式、审判团队配套设计三个维度来探求“扁平化”设计理念,以期通过打破传统科室界限,将法官从层级式行政管理体制中解脱出来,转向以司法审判为核心的工作状态,最终将审判权还权合议庭,实现“层级化”到“扁平化”的结构转变,形成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型审判模式。 


关键词 合议制改革 扁平化 审判组织 权力配置 审判团队 



法院行政事务管理改革的模式选择和制度设计 —— 基于人员分类管理和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背景下的分析  


赵峰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王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

陈希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内容摘要 由于长期以来对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忽视,目前对何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尚无定论。对行政事务管理改革的模式选择,也存在诸多争论。参考域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可考虑建立如下二元化模式:即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在法院外部,设立独立的司法委员会,负责重大行政管理事务的决策。在法院内部,设立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决策机构和专业化行政管理实施机构,从而建立“法院外部统管和法院内部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模式。 


关键词 法院 行政事务管理 审判管理 模式



 实证研究 



环境司法专门化与环境案件类型化的现状 


吕忠梅  法学博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忠民  法学博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摘要 近两年,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继续前行,呈现环境审判机构设置有序、环境审判机制有效运行、环境审判程序可操作性增强、环境审判理论发展迅速和环境审判团队建设成绩不俗等特点;与此同时,环境诉讼类型化成效初显,最高人民法院累计发布 81 起典型环境案例,发挥了环境诉讼类型化的促进功能。但是,环境司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在充分认识和把握环境司法规律性和环境案件特殊性的前提下循序渐进。 


关键词 环境司法专门化    环境审判机构    环境审判机制    环境审判程序    环境诉讼类型



社会调查报告收集和审查机制的实证研究 ——以桂林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研究对象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内容摘要 社会调查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已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充分肯定。司法环境的差异性则导致社会调查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运行成本高、主体多元化、专业性不足、形式不统一、异地调查难等问题,阻碍了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实效和作用的发挥。本文深入研究了桂林市两级法院 2014-2015 年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展现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辖区内的司法运行状况及其现存问题,提出社会调查作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例的必经程序、确定社会调查主体的组成、规范社会调查内容及形式、建立异地调查协调机制、构建社会调查监督制度、审查程序和司法运用等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社会调查报告 收集 审查 实证研究



关于收结案动态平衡下均衡结案管理机制构建的调研 ——以江西上饶市法院均衡结案管理实践为例  


董有生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审管办副主任

李定华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法院三塘法  庭庭长 


内容摘要 长期以来,各地法院均将结案率作为评判审判工作效率的重要指标,并一直引领着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然而,片面地追求高结案率而忽视审判执行工作本身的规律及对均衡结案的管理,必然会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高效率下的低质量,进而影响到司法的公平、公正。本文通过对所在地两级法院五年来收、结案情况的全面分析,深入分析了结案率指标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弊端及其原因,并结合所在法院动态均衡结案管理工作实践,就如何改变传统上以结案率为主的审判执行工作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下的均衡结案管理机制进行了一些思考,以期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 收案 结案 结案率 动态平衡 均衡结案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研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课题组  


内容摘要 本文在目前人民法院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大背景下,通过由点及面地对四川省近八年来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及其办理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探究了无财产可供执行之概念形成及历史演变,主要是为了揭示社会意义上的执行难中相当大一部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存在和办理现状,力图为全面把握解决执行难的方向重点、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提供一些实践经验和意见建议。 


关键字 执行难 无财产可供执行 退出机制



 学术争鸣 



论“互联网 +”背景下网络舆情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影响与应对 


黄涛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副教授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研究员 


内容摘要 随着“互联网 +”时代的到来,以民意为内容的网络舆情对司法个案的死刑复核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本文在阐述与分析网络舆情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影响及根源的基础上,提出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相关部门应从法律、技术及制度层面采取相应措施,通过构建专业舆情应对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 +”时代下网络舆情与死刑复核程序良性互动新路径的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时代    死刑复核    网络舆情    应对体系



英国新数据保护法案:计划的改革


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编


导读 2017年8月7日,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发布了《英国新数据保护法案:计划的改革》(A New Data Protection Bill: Our Planned Reforms),表明即将通过新的《数据保护法》来强化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保护。就改革的总体目标来说,新法案致力于获得公众信任、促进未来交易以及确保数据安全。在内容上,新法案加强了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尤其是增加了数据可携带权和被遗忘权的规定,强化了机构的数据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行政监管,以及增进与刑事司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在具体的实施方面,新法案确保与欧盟关于数据保护的条例和指令进行协调,又根据英国自身的情况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年龄门槛和国家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变通处理。就未来的发展而言,数据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断加强,即便是在可能“脱 欧”的背景下,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仍然是英国面临的重要议题。

   


 法律方法 



我国模拟法庭教学的理论阐释及功能设置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内容摘要 就国内的法学教育而言,由于同西方国家相比实践经验较少,将模拟法庭教学思想引入到教学活动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为弥补我国法学教育的短板、消除其弊端,文章从法学教育中的学与习的关系、模拟法庭教学的误区、创新模拟法庭教学的特点和模拟法庭课程的设计四个方面对模拟法庭教学在我国的应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模拟法庭教学不仅可以丰富我国法学教育的内容,培育更多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顶天”又“立地”的法治人才。模拟法庭教学还将是能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道与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训练平台和路径。 


关键词 法学教育    模拟法庭教学    理论与实践    课程设置



法律数据库与去法典化现象  


[ 波 ] 弗朗茨切克·隆查普斯·德·布雷尔  波兰雅盖隆大学法学教授   


内容摘要 去法典化意味着转换法律条例的重心,进入一个更大的法典化区域。这涉及到现存法典领域里的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确定性的损坏,也对导致多中心法律秩序的追求负有责任。从法典到电脑或平板屏幕上的电子文件,法典“图书”形式的改变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思考。随着法典“图书”形式的改变,去法典化思维正在不可抑制地成长和巩固。 


关键词 法典    小卷册    图书    去法典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