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计划有变!
怀揣一颗纯真初心,无畏风雨的坚守,为万千灯火, 28 27504 28 7867 0 0 3025 0 0:00:09 0:00:02 0:00:07 3025晓而出!微电影《初心》即将上映。
还记得本周二平台发布的
《烟台2018年棚改计划(含县市区)》不?
消息一出,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关于“棚改”这件事儿
大家也有很多不同的意见~
现在!这事儿有最新消息了!
刚刚,烟台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将在2019年完成全市现存棚改任务,计划实施包括城中村、城边村、城市危房及建制镇在内的各类棚改15.94万户。其中,2017年改造2.77万户,2018-2019年改造13.17万户。
◆芝罘区、莱山区2018年要完成总任务量的80%以上;
◆福山区、牟平区、高新区、烟台开发区2018年要完成总任务量的70%以上;
◆其余市县2018年要完成总任务量的50%以上。
全市已棚改住房12万套
(滑动查看)
意见中提到,2012年以来,全市共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12万套,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市现存城镇棚户区数量依然较大,改造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该意见出台旨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推进棚改与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转型升级等各项工作。以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连片成方、集中安置”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未改棚户区都将纳入棚改计划
(滑动查看)
各县市区将按照实事求是、全面覆盖的原则,对本辖区现存城镇棚户区户数进行核实,科学编制2018-2019年棚改计划。
原则上,所有尚未改造、或正在实施改造且未纳入以往年度全省棚改计划的城镇棚户区,要全部纳入2018-2019年棚改计划,并按年度上报列入全省棚改计划。
新改造项目要采用政府主导模式实施改造,各县市区主要通过“县级独立融资模式”,以县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承贷主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项目融资,先行完成房屋征收(拆迁),并通过市场筹集或集中建设安置房等方式对居民实施安置。
在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的原则,灵活选择安置方式。对商品住房库存较大、去化周期较长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
对列入住宅工程的储备用地,在积极完善各类市政设施的基础上,配建教育、医疗、文体及养老等服务设施,提升区片改造的整体品质。
下放审批权限,棚改建绿色通道
(滑动查看)
意见指出,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将棚改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等所有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区级,相应费用由区级收缴。
对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的棚改项目,下放土地整理、评估、出让事权,将棚改项目的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测算及宗地收入评估出让等事权全部下放区级,市级不再参与宗地成本及收益具体核算工作。
项目整理成净地后,由所在区负责编制出让方案,市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进行土地储备和按程序发布出让公告。
对棚改项目土地出让收入,除按规定计提相关基金和资金外,余额全部返还区级,用于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支出。
同时,建立棚改工作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现有审批环节进行梳理压缩,审批时限原则上在法定时限内减半;进一步精简审批要件,前一个审批环节的必备要件,后续环节不得要求重复提报审核。
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审批部门对部分要件不全的,在提报单位做出限期完善的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受理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待要件齐全后正式出具审批文件。
清理收费事项,全面清理搭车收费事项,并逐步推行先审批后缴费,确需缴纳的费用可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交清,不得以未缴费为由拖延审批时间。
也就是说~
现在所有尚未改造、或正在实施改造
且未纳入以往年度全省棚改计划的城镇棚户区,
要全部纳入本次2018-2019年棚改计划。
充分保证拆迁户的合法利益!
而且!
配建服务设施更完善,
审批环节更便捷!
保证咱们老乡不吃亏!
更多有奖新闻爆料、投稿可添加微信:never77521
往 期 精 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