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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烟台现假政府征迁公告,幕后"黑手"是谁?
我们都知道,
公告 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
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发。
决不允许编造杜撰!
然而,偏偏就有人以身试法...
近日,芝罘区文化宫西街及周边居民楼内都出现政府征迁公告,严重扰乱了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嫌疑人张贴的假公告
经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大街派出所 、治安大队联合侦查,成功锁定栾某、胡某两名可疑人员及车辆。9月22日5时许,嫌疑人栾某、胡某落网。
▲嫌疑人车辆
据嫌疑人栾某交代,因其哥哥位于文化宫西街x号的房产无人购买,便自行杜撰政府征迁公告,借此让购买拆迁房的人看见,以使该房产能快速高价出售。
▲两名嫌疑人出现在现场
▲嫌疑人正在张贴假公告
目前,芝罘公安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嫌疑人栾某、胡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五日的处罚。
说到这里,小编顺带给大家普普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网络综合
所以,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希望大家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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