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啦~
也到了“算账”的时候...
可能你的身边也有那么几个朋友,
你不要账,他绝不主动还钱。
你催他,他还很可能翻脸不认人。
咱们今天就说一个关于“讨债 ”案子,
案件处理结果大家一定要上心,
因为一不留神,
你也可能会犯同样的错误。
日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查处了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行政案件,本案债务共计1000元,双方却有7名人员到场,造成混乱,涉嫌违法。
【 一言不合 带刀赴会 】
1月20日,李某和盛某在微信聊天,然后谈起盛某还欠李某1000元的事儿。结果话不投机吵了起来,聊僵之后俩人便“相约”某小区门口碰面。
当晚19时许,李某叫上自己的丈夫陈某和2名亲朋,盛某也拉着自己的朋友尹某,还带着胶皮棍和一把砍刀,来到约定地点。
【 还钱的时候又打起来了 】
双方见了面就互戗,但期间盛某还是把1000元欠款还给了李某。“欠债已还钱”这场纠纷本来可以结束了,但双方“气”没撒完。
接下来又在见个面还带“刀、棍子”的事情上再起争执,最后双方撕打在一起。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只楚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目前,陈某、盛某、尹某涉嫌殴打他人,非法持有警械、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来源:芝罘公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讨债守法是前提!
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
以下这些讨债方式都不可取!
《刑法》第238条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此类行为会涉嫌构成抢劫罪,而抢劫罪在刑法里属重罪,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按照《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谁家都有困难的时候 ,
朋友信任你,
才把自己的血汗钱借给你,
所以啊~
千万别把借钱变成“骗钱”。
你遇到过借钱不还的朋友吗?
欢迎留言区吐槽套路,
小编送你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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