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加油站被罚2万,酒店也未幸免,这件事情每个人都应牢记
首先,小编想问一下各位小伙伴:
近日,烟台一家加油站
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被处以20000元罚款!
3月5日,民警再次对该加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存在未按规定销售散装汽油不实名登记的情况,情节严重,拒不改正。
随后,烟台莱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决定给予莱阳市顺达加油站罚款20000元处罚,给予加油站主管人员乔某罚款3000元处罚,给予李某罚款3000元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购买散装汽油人员张某以涉嫌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来源:莱阳公安
这是烟台石油行业首家
因违反《反恐法》被处罚的加油站。
在此之前,
我们还报道过酒店行业的案例
2017年,烟台市公安局已经对8家宾馆酒店处以70余万元的罚款。甚至有些人被抓了,才知道自己犯了法。
看到这里,大家别以为
《反恐法》只是约束企业单位,
其实,
它与我们每个人都与息息相关。
3分钟了解反恐法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d03575lofsr&width=500&height=375&auto=0
我们不是生活在和平年代,
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家。
所以,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
不管住宿、快递、出行、加油...
该登记就登记,不要嫌麻烦。
让更多人知恐、识恐、防恐、反恐...
保护自己!
保护家人!
保护别人!
请转发!扩散!
大 家 都 在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