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小孩撞到大妈致10级伤残,赔8万,养孩风险这点你肯定想不到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
天气一暖和,公园、广场上的人也开始扎堆
遛弯的、跳广场舞的…好生热闹
但最近一个跳广场舞的大妈
却被撞成了十级伤残。
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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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不到的小男孩,
骑车将正跳广场舞的大妈,
撞成了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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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身体权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处小男孩及其父母共同赔偿柳大妈80264.63元。
事件回顾:2016年9月22日6时30分许,柳大妈在公园内跳广场舞时,被一名未满3岁的小男孩骑着儿童自行车自背后撞击、倒地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大妈认为:
公园禁止车辆通行,小男孩骑车行为直接导致其受伤,家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并要求赔偿12万余元。
小孩监护人则认为:
儿童自行车不属游园守则所禁车辆,是柳大妈在跳舞中突然后退,以致撞倒地受伤。故他们完全没有责任,无需承担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事发当日各方在公安机关所作笔录和在法庭所作陈述,可以确认柳大妈系因跳广场舞后退时,与其身后正骑儿童自行车的小男孩发生碰撞而倒地受伤。
小男孩“责任”——
由于小男孩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尚无认知判断能力或安全风险意识,其外祖母在看护时,未将外孙尽快带离或提醒制止舞者的后退行为,终致柳大妈与小男孩发生碰撞。
小男孩监护人责任——
法院认为,小男孩的外祖母存在疏忽,是导致柳大妈受伤的主要原因,但小男孩的外祖母只是属于协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故仍应由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广场舞大妈责任——
同时,法院也认为,柳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是在跳广场舞时,亦应保持安全风险意识并谨慎注意周边,现其未尽其谨慎安全注意义务而与小男孩相撞,亦有一定过错。
综上,法院在根据当事人各自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后果的联系程度,酌定小男孩对柳大妈因本次事故所致损害后果承担70%民事赔偿责任,柳大妈自负30%民事责任。
网友评论
@林一:强烈建议严禁在公园等公共场所霸占场地跳广场舞!
@ @-@:还是在自己家里骑自行车吧,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
@易水笑:法院判得挺合理!自家孩子引起的祸,监护人就是要负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最后也希望大家能以此为戒,
公共场合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
同时也温馨提醒大妈在跳舞时,
一定要选择好场地注意周边情况,
公共场合的安全需要我们共同来营造!
大 家 都 在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