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脑室内出血患者需实施脑室外引流术?
脑积水是脑室内出血(intraventricular hemorrhage,IVH)的常见并发症,脑室外引流术(external ventricular drainage,EVD)是公认的治疗方案。美国心脏病协会及卒中协会在《指南》中提出,EVD对伴有意识水平下降的脑积水患者是合理的治疗方式(循证医学证据级别:B,IIa级)。但是,对于疑似脑积水但临床状况很差、或脑积水明确但临床症状和体征不明显的患者,是否需要行脑室外引流术则存在较大的争议。由脑内出血(intracerebral hemorrhage,ICH)破入脑室,导致IVH和脑积水,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和意识改变等颅高压症状,可由ICH、脑水肿和脑积水共同引起,增加了临床抉择处理手段的难度。美国梅奥医学中心的Hughes JD等通过回顾性病例资料分析,试图确定IVH并继发脑积水患者接受EVD治疗的指证。结果发表在2015年7月的《J Neurosurg》在线上。
作者检索2007年至2014年的入院患者资料,纳入研究的标准包括18岁以上、ICH、创伤、肿瘤或血管性疾病导致IVH者。主要结局指标为出现症状性脑积水,影像学确诊脑积水或脑室进行性扩大,并伴有较严重的意识障碍,必须给予EVD治疗。记录患者年龄、性别和合并症、发病时间、GCS评分;出血原因和部位、ICH评分;CT显示血肿体积、中线移位、IVH量和再出血;脑积水程度,放置EVD分流装置的过程; mRS评分≥3或死亡。采用改良Greab评分(mGS)评估IVH程度;随访时间为1-12个月。
共选取105例患者为研究对象。44例(41.9%)首次影像学检查即提示脑积水,其中30例(28.6%)已出现症状接受EVD治疗,另14例拒绝EVD术。对比EVD组与no-EVD组患者状况(表1),发现在年龄、性别和合并症方面,两组之间未见显著性差异。脑室出血患者中,全脑室内出血最常见,有49例(46.7%),其中25例(51%)必须行EVD术。在脑室出血程度上,EVD组明显比no-EVD组严重,mGS 18±5.4 比 9±4.5(p<0.001)。
表1. 脑室内出血患者的基本特征比较。
单因素分析发现,确定必须选择EVD治疗的因素包括:以脑积水起病,中线移位>5mm,GCS评分<8分,全脑室出血,mGS>13,三脑室mGS=5以及四脑室mGS=5。多因素分析表明,mGS>13(OR 3.83,p=0.046),GCS<8(OR 4.02,p=0.032),四脑室mGS=5(OR 5.01,p=0.022)是需要放置EVD的中等强度的预测因子;受试者操作曲线的曲线下面积为0.84(表2)。
治疗结果显示,死亡率EVD组为53.5% ,no-EVD组为9.5%(p<0.001);不良预后两组分别为83.3%比42.7%(p<0.001),EVD组均显著高于no-EVD组。其原因是EVD组患者都是病情严重者,高mGS和低GCS评分。
对EVD组30例患者进一步分析,发病至EVD治疗的时间1.5–104.5小时,平均17±26小时; 25例(83.3%)于发病24小时内接受EVD治疗,平均6.4±3.3小时;5例(16.7%)在发病24小时以后接受EVD治疗,平均70.7±22.7小时。24小时内与24小时后进行EVD治疗的两亚组相比,IVH的严重程度mGS平均分18.4 ± 5.2比13.4±4.8,无显著性差异。
表2. 决定实施EVD术的各类因素分析。
综上所述,昏迷患者、mGS评分>13和四脑室扩大患者必须接受EVD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大部分患者应于发病24小时内予以干预。脑室内血肿累及1个脑室以上的患者,或脑室内出血范围广,临床症状重的患者,均需要严密的监测,一旦病情发展出现上述状况应积极进行EVD治疗。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泽铭编译,江苏省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刘创宏审校,《神外资讯》编辑部主编、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陈衔城教授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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