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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法治宣传进广场

桐庐检察 2021-04-28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视频来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程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今天,检察官在这里进行宪法宣传。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一大早,我院相关业务科室检察官来到县城中心广场,向过往行人进行宪法普及,接受老百姓们的法律咨询。尽管细雨绵绵,也不能阻挡检察官们宣法普法的脚步和老百姓们了解宪法和法律的热情。检察官们旨在通过“国家宪法日“传递宪法和法律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宪法意识,使遵法、守法、依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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